台儿庄区城乡水务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解决农村自来水供水与收费矛盾的建议)
赵洪雷、戚成海、刘彬、李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自来水供水与收费矛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国家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以来,在上级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区累计投资1亿多元解决了25万余农村居民的吃水问题,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活条件。但2014年前我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单村单井或多村单井供水模式、由各镇(街)规划实施和镇村自行管理,工程规模小、标准低,加之管网老化、损毁漏损现象严重。2014年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推行规模化供水实行公司化管理,建成农村规模化供水水厂两座、并逐步实施规模化供水主管网延伸工程,为农村居民置换高标准、安全优质的水源。
赵代表提出的农村自来水实施“一户一卡”群众按户表计量缴费模式,应是以后我区农村自来水管理收费的发展努力的方向和最终应达到的目标,但限于我区当前实际情况,目前短期内暂尚无法实现。原因如下:
一、根据目前我区供电、燃气和自来水等领域实行用户终端计量缴费的实际案例,费用一般由社会资金、小区配套建设资金和用户承担,目前农村饮水建设资金在上级投入有限、地方财力不足、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的情况下一步到位实施一户一卡收费,势必增加地方基层和群众的负担,这是与现阶段实现饮水安全的目标而不拔高标准的精神要求是相违背的。目前我省、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和我区出台的《台儿庄区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规定以“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的供水单位与受益村实行总表结算,村与用水户的结算实行户表抄表计取计量水价”的方式进行。
二、针对农村用水户水费过高的现象,当前应重点解决村内管网跑冒滴漏的问题。根据水利部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的要求和现行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规定,“村内供水工程筹资建设由村集体承担、产权属村集体所有,工程所在镇、受益村负责落实管理责任人、具体管理,入户工程费用和管理责任由用水户负责”、“村内发生水量损耗由村内解决”,受益村应加强村内管网的运行和管理维护工作,减少村内管网供水损失、节约供水成本从而降低用水户水费负担,做好有偿用水宣传、正常缴纳水费和水费上缴、确保全体用水户正常饮水。
同时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将继续以加强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保障居民生活用水为目标,强化供水单位管理,以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为宗旨,建立和完善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供水管理体制,促进农村饮水工程的良性运行。最后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区农村饮水事业的关注。
联系人:王玉海 联系电话:15665225696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