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文旅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尽快落实晒米城遗址保护措施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07-06

张玲、吴在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晒米城遗址保护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晒米城遗址概况

晒米城遗址位于泥沟镇马庄村和洪庄两村接壤处,枣台路东侧。GPS定位中心点东经117度39分45.04267秒,北纬34度41分20.38478秒,遗址呈不规则形状,西南东北走向,地势西南至东北方向逐渐变高,西南窄东北宽,遗址距地面最高点为8.40米,最低点离地面3米,遗址中部北侧离地面6.3米,南侧离地面5米,总面积1982.29平方米,保护范围为整个晒米城遗址,东邻马庄村北,西邻枣台公路,南邻马庄村,北邻洪庄村南侧。

二、晒米城遗址保护措施

1980年9月15日,晒米城遗址被枣庄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晒米城遗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度台儿庄区文化和旅游局分别与泥沟镇政府、文物看护员签订了文物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镇、村、看护员三级联防加大了遗址保护力度,2018年3月27日,台儿庄区文物局对晒米城遗址地理位置分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进行精确电子测绘,2019年6月13日,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凯、原区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台儿庄中华文化促进会主席秦健主任、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戚涛等相关领导一行,到晒米城遗址考察历史古迹遗存,实地调研了晒米城遗址保护与利用工作。陈凯要求区文化和旅游局尽快申请省级重点文保资金,抓好落实晒米城遗址保护措施。挖掘晒米城遗址历史文化,下一步区文化和旅游局将聘请有文保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晒米城遗址保护工程方案》,将晒米城遗址历史沿革及梁王晒米传说用图片形式展现出来,打造成台儿庄北大门一个多功能历史文化展示的景观点。

专此答复

联系人:龙      联系电话:0632--5363005

台儿庄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