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回复(关于对土地流转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
关于对土地流转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紧紧抓住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契机,不断深化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和服务机制,加大力度扶持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累计流转土地21万亩,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比例达51%。已累计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53家。办理农村各类产权交易560宗,总交易额达5亿余元。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成套工作机制。
全区各级各部门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目标,有力促进了全区农村土地流转。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农村土地流转及适度规模经营工作,引导各镇街充分利用三夏、三秋腾茬的有利时机,加快土地流转工作力度。2018年,研究起草并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台办发〔2018〕37号),进一步落实了落实集体所有权、保护农户承包权、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地产权交易。
二、健全服务平台,构建区、镇、村三级流转服务体系。
加强对流转土地的管理与服务,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区、镇两级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作用,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权益评估、抵押融资、纠纷调处等服务。各镇(街)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所,完善制度和交易流程,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实行统一管理、认定、评估,指导合同签订,办理产权登记,累计办理各类农村产权交易560宗,总交易额达5亿余元,有力增强了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三、加强土地流转代管,推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最大限度保障农民收益的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土地规模流转;土地是否流转,流转面积的多少,价格的高低,流转期限的长短,流转方式的选择,都应尊重农民的意愿,由流转农户自己决定。引导土地流转双方用市场机制防范履约风险,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工商资本准入门槛;引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推广应用省、市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实行流转合同分级备案管理。统一印制的《台儿庄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对合同的面积、时间、支付方式、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为解决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区、镇(街)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庭,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积极做好流转服务,促进土地适度规范经营。
引导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引导土地经营权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承包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辐射带动农户增加规模收益。大力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服务、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搭建为农服务平台,积极创建新型社会化服务模式,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
下步我们将加强土地流转信息宣传力度,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严格合同管理,严格监管土地流转。积极与财政、金融等部门对接,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项目、信贷支持,切实解决其发展中遇到的资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