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城区内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进行规范化治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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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10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对擅自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无照经营出租载客行为进行查处,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整治查处非法营运及乱停乱放车辆的通告》2000余份,将非法营运及乱停乱放车辆的危害、违反法律法规、处置办法等广而告之,对第一次违规进行教育处罚后,签订整改承诺书,形成了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是加强错时巡查。各中队每天在城区内不间断巡查,对抱有侥幸心理的非法营运车主进行了集中查处。实行错时管理执法,对BRT站点、景区、医院等重要区域进行定点监控,保证重点路段、重点路口、重点区域不漏管、不失控,始终保持查处的高压态势,基本杜绝了非法载客围堵公交站台和景区出入口行为,减少了市民乘车安全风险。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法营运三轮车133辆。
三是保持长效管理。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严管重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各中队绩效考核中,把非法营运三轮车管理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考核,在日常监管上下足功夫,保持长效。
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