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将闫浅、林桥社区纳入区统一管理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06-05

台住建字〔2019〕25号    

对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将闫浅、林桥社区纳入区统一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环境卫生事关民生,事关空气质量,事关城市的文明程度,事关城市的发展,抓好这项工作,既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实现城市文明最基本要求。区住建局一直非常关注全区城乡环境清洁卫生,根据区编办核准的环卫处工作职能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主要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设施建设、设施运营与维护、监督、作业管理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闫浅、林桥社区隶属于马兰屯镇,自2015年7月起,马兰屯镇已委托昌邑满国保洁有限公司对包括闫浅、林桥社区在内的所有村居实施了全覆盖保洁管理,村居环境正在逐步提升。下一步将根据《台儿庄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监督考核细则》,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督导力度,提升保洁管理水平,打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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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