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台住建字〔2019〕25号
对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区居民小区建设迅速增多,物业管理需求不断扩大。城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问题也不断暴露,为保证广大业主群众利益,促进物业管理良性发展,区住建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化管理。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全区住宅小区实施物业服务量化考核和星级管理的通知》、《台儿庄区物业服务监督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台儿庄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台政办发〔2015〕27号)要求,不断完善物业服务市场准入机制和市场竞争机制,对全区物业企业及住宅小区进行量化考核,通过对物业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从而提升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目前,全区物业企业14家,管理小区35家。二是加强物业自治力度。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枣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由镇、街依据社区管理和业主自治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扎实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同时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监督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实施管理公约等工作,并积极配合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真正起到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的作用。推进“住建部门、社区、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 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格局。截至目前,指导全区共有9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实行了业主自治。三是加强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物业企业自查自纠活动,对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服务内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制度、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和量化考评制度,引导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将业主意见列为对企业资质和服务质量考评的内容。做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企业服务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截至目前,共组织培训3次,参加培训人员120余人次。同时,引进滕州嘉庆阳光、枣庄中原等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并重点培育我区友缘、众泰等较有影响力的物业企业学习相关先进工作经验,提高全区物业服务整体水平,确保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规范化长效化。
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枣庄市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