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城区东部居民集中供暖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06-05

  台住建字〔2019〕25号

  对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城区东部居民集中供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区东部集中供暖已列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和惠民实事来抓。今年以来,我们为尽快实现东部城区居民的供暖、供气,区住建局多次与热力公司进行研究协商,通过王晁煤电集团热电厂改扩建供热能力达到270万㎡,可全面满足城区小区居民用热的需求,进行东部供暖工作。由于王晁集团热电厂新增发电机组手续不全,导致新增机组无法并网发电,准备实施铺设的管网被迫停止施工,东部城区供暖只有依靠新电厂的热源实施供暖。为完善供暖设施,北部热源电厂至城区的主管网建设施工设计方案已基本完成,相关协调工作正在进行。有关地上附着物和过路、过河(新沟河、三环路、外环路、文化东路等主要路、河)等相关工作正在协调推进。下一步将积极协调相关工作,全面推进项目落实,解决东部城区百姓供暖问题。

  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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