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治理农村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18-10-18

  《关于治理农村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当前农村中小学周边环境实际,区教育局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设立校门口两侧200米以布置摆摊设点提示牌,对于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校(园)长和教育部门的责任,杜绝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混乱。

  二是全面督查,彻底整改。由区综治、教育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农村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对部分学校周边脏乱差问题,针对实际情况制定了整改方案。今年以来,联合检查了8次,清除校园周边流动摊点、障碍物60余个,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措施,加强管理。加强校园安全信息化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了覆盖全区校园的安全信息化监控体系,校园监控无盲区,校园安保器械、安保人员、校门口安保值班室配备率达90%以上;建立和完善了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各种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举办“法制进校园”“交通安全进校园”等活动,在主要交通道路设置“学校驻地,减速慢行”等警示标语牌、减速带。

  虽然我们在农村中小学周边环境治理上采取了措施,但仍然还有不少的隐患。部分学校周边小食品摊点难以彻底清除;部分学校学生上学、放学时门前交通拥堵;一些学校周边环境卫生较差;部分学校安保力量不足,等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联合公安、文化、食药监、社区、村(居)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治理,给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台儿庄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