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民办幼儿园加大饮食和交通监管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18-10-18

  《关于对民办幼儿园加大饮食和交通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现有民办幼儿园86所,其中注册幼儿园26所,未注册幼儿园60所,在园幼儿6700人。民办幼儿园为缓解公办园不足、满足学前教育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多年来,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民办园的管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的实施意见》,特别提出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和执行食品采购、保管、加工、消毒等管理制度,确保幼儿用餐的卫生安全。”按照“属地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建立民办幼儿园办园资质、年检结果公示制度,将具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名单和年度检查等次及时向社会公布。每学期组织协调公安、卫计、食药监等部门,依法依规定期开展无证园清理整顿等专项检查。对办学条件差、饮食卫生和消防等安全隐患多的,该取缔的坚决予以取缔;经过整改能达到办学基本要求的,要限期整改。

  诚然,由于我区公办园数量不足,加上社会、家长有需求,致使民办园清理难度大,部分民办幼儿园条件差,存在家坊式管理,食堂餐厅卫生难以保证。为此,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民办园的管理,会同食药监等部门定期对食堂、小餐桌等进行排查摸底,严把卫生关,提高膳食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对没有提供就餐能力的,会同食药监部门确定优秀配餐企业,为需要就餐的师生统一供餐。近期,我们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报告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山东省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集中开展民办园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在民办园交通安全监管方面,区教育局严格执行《山东省校车管理规定》,严禁使用不合格车辆和不合格人员接送幼儿,接送车辆不得超载和超速,凡需乘班车的幼儿,应由其家长提出申请,幼儿园同意。全区目前有校车6辆,都取得了合法标牌。为加强校车管理,区教育局成立了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力度。要求幼儿园与安全分管领导、司机、跟车老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责任。对校车驾驶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幼儿园还建立了完善的校车档案,并有校车、驾驶员和跟车老师安全管理制度、幼儿日常乘车记录。区教育局安全科定期联合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对校车运营情况执法检查,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台儿庄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