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尽快解决东部城区供暖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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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6
台住建字〔2018〕43号
对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尽快解决东部城区供暖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区住建局高度重视城区供暖工作,组织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摸底。因原热源限制,东部城区没有纳入供热专项范围之列,现通过王晁煤电集团热电厂扩建和邳庄新电厂建设,热源具备供热条件。区住建局与丰源热力公司、规划分局、市规划设计院、邳庄镇政府进行对接,重新对东部城区供热进行专项规划设计。由于邳庄新电厂至台北路、台二十六路、邳庄一路、鲁班路等沿路管线路由涉及房屋拆迁、田地补偿、树木补偿,尚未达成相关协议;路由铺设需穿越新沟河河道急需区水务局协调市水务局解决。同时,根据城区东部城市道路建设进度,分步进行管网建设,及早完成东部供暖工程建设任务,为东部城区百姓解决供暖问题。
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枣庄市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