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治理台利路、涧汴路运输车辆,减少交通压力和扬尘污染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18-07-20

  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对人大代表的建议高度重视,根据人大代表的建议我们明确责任和分工,在管理工作中按照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形成了“管理无缝隙”、“责任网格化”的监管模式。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全区上下联动”的工作原则,强化联合执法,落实源头管理,做到措施更有力、力度再加强,保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减少道路扬尘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强化联合执法。持续保持路面联合执法的高压态势。坚持“一固定、两流动”的工作模式,交通、公安联合执法队伍在运河大桥南首实施24小时不间断的固定执法检查。交通部门依托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附属执勤点加大对过往车辆实施检测,公安交警根据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和短途驳载情况,加强对管辖路段进行巡逻检查,最大限度扩大执法覆盖面。发挥交通、公安联合执法队伍的治超主力军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整治活动,全面遏制超限超载车辆及抛撒扬尘车辆上路行驶。积极推进同市交警支队、交通运输监察支队以及相邻区的区域联查,加强同相邻徐州地区的协调沟通,适时开展省级区域联动。

  二是落实源头管理。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协作、源头治理、追踪处理”的原则,组织交通、公安、经信、国土、城管、市场监管、煤炭等部门进一步按照各自职责,完善、落实好部门、企业、乡镇在治超源头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既履行职责,又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组织落实好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巡查监管,对未列入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规范装载、清理整顿,对非法开采砂石等矿产资源和非法占地的砂石料厂及货物集散场所及时进行查处,从源头控制进出货物使用合法车辆运输,确保不超限超载、扬撒、扬尘运输。真正实现源头治超,以保证我区道路运输市场井然有序。

  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