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农业基础设施使用和管护的建议)

作者: 来自: 时间:2018-07-16

  关于对农业基础设施使用和管护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始终把对上资金项目争取作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千方百计抓投入、上项目。实施了粮食高产创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项目一批重点工程,农业开发办先后张山子镇、涧头集镇、邳庄镇等镇实施了农业土地治理项目,农业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农业项目建设。农业局成立了项目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项目考核、规划、申报与实施。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将农业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农业工作考核目标和每月重点调度内容,将项目申报、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检查验收等各环节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对农业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确保建一个,成一个,发挥效益一个。

  二、明确管护主权,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乡镇人民政府是项目法人。在立项之前,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村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现场勘查设计,充分征求意见,符合当地条件和群众意愿,确保项目工程设计合理。项目立项后,由镇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区范围内的沟、路、渠、桥、涵、闸以及小型机电井、提水站和田间林业。项目所需资金都是市级以上财政资金。工程竣工并通过市级验收后,工程建设单位把所有建设内容移交给镇政府,镇政府再将一般工程的产权和管护权移交给所在村;部分跨村域的骨干工程,如提水站等由镇政府统一管理。农民群众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收益者、参与者、管理者,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处于主体地位,在工作推进中,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严格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出符合群众意愿且不违背国家政策、能够切实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区农开办每年都组织人员对上一年的工程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管护合力。农业工程建后管护工作,涉及面广、时间长、任务重、难度大,需要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相互支持,才能形成合力。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农业工程建后管护的宣传力度,为农业工程及其建后管护营造良好氛围。建设单位既要借鉴相关部门成熟的管护经验和措施,又要依托各级管理单位搞好建后管护工作。及时惩处破坏农业基础设施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为建后管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对往年工程进行普查,对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根据建设年限及时争取资金进行普遍性提质改造。如2017年争取资金650万元对马兰屯镇0.6万亩、2018年争取资金818万元对邳庄镇0.7万亩原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普遍性提质建设。对个别一般性的损毁工程,区农开办督促项目镇进行维修维护,并争取维修资金予以支持。2017年以来,先后下拨维修资金79.6万元,对5个镇(不含运河街道)的机电井、邳庄镇的混凝土渠道、马兰屯镇的小型提水站等进行了维修,确保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感谢代表们长期以来对农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以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