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在特定区域规划采石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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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29
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号《关于在特定区域规划采石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为充分利用资源,促进我区矿业经济发展,缓解建材市场供需矛盾,有效遏制非法盗采山石资源行为,分局做了以下工作:
一、科学编制矿产资源规划。根据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和区政府的安排,台儿庄国土资源分局于2017年聘请有资质中介单位对《台儿庄区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进行编制。现规划已编制完毕,并报送至省厅。在规划拟设采矿权篇章中,台儿庄区拟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处。
二、做好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根据枣庄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10月全市矿业权设置工作会议精神,经区政府同意,我区拟先期出让涧头集镇寨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为做好采矿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分局聘请地质勘查单位编制了该矿区的《资源储量报告》,现已通过评审备案。为完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目前分局正在进行该矿山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
下一步,分局将积极推进采矿权出让工作,力争首批出让此处矿权。该处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既能够缓解建材市场供需矛盾,也可为当地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保障我区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