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城乡水务局2019年度建议办理总体情况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09-20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今年,区城乡水务局共承办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5件。建议交办之后,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确保办理质量和效率,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现将我局对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践行科学发展的具体举措。为此,我局把建议的办理工作纳入到全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办公会,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好这项工作,同时组织和调度相关科室,明确责任人员,协调推进工作开展,确保认真、及时、负责的办好每一项建议工作。

二、认真办理,保证质量

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我局注重在实事实办上下功夫,在解决民生问题上力求实效,对每一件建议,都明确专办人员,倒排办结时限,规定办理效果,确保建议办理有人牵头,有人联系、有人跟踪、有人落实。

三、强化落实,成效明显

按照建议办理的工作要求,我局针对今年5项人大代表建议,组织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稳步推进建议办理工作,下面汇报具体建议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赵洪雷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自来水供水与收费矛盾的建议》目前办理情况如下:

自国家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以来,在上级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区累计投资1亿多元解决了25万余农村居民的吃水问题,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活条件。但2014年前我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单村单井或多村单井供水模式、由各镇(街)规划实施和镇村自行管理,工程规模小、标准低,加之管网老化、损毁漏损现象严重。2014年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推行规模化供水实行公司化管理,建成农村规模化供水水厂两座,并逐步实施规模化供水主管网延伸工程,为农村居民置换高标准、安全优质的水源。

赵洪雷代表提出的农村自来水实施“一户一卡”群众按户表计量缴费模式,应是以后我区农村自来水管理收费的发展努力的方向和最终应达到的目标,但限于我区当前实际情况,目前短期内暂无法实现。原因如下:

一、根据目前我区供电、燃气和城市自来水等领域实行用户终端计量缴费的实际案例,费用一般由社会资金、小区配套建设资金和用户承担,目前农村饮水建设资金在上级投入有限、地方财力不足、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的情况下一步到位,实施一户一卡收费,势必增加地方基层和群众的负担,这是与现阶段实现饮水安全的目标而不拔高标准的精神要求是相违背的。目前我省、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和我区出台的《台儿庄区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规定以“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的供水单位与受益村实行总表结算,村与用水户的结算实行户表抄表计取计量水价”的方式进行。

二、针对农村用水户水费过高的现象,当前应重点解决村内管网跑冒滴漏的问题。根据水利部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的要求和现行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规定,“村内供水工程筹资建设由村集体承担、产权属村集体所有,工程所在镇、受益村负责落实管理责任人、具体管理,入户工程费用和管理责任由用水户负责”、“村内发生水量损耗由村内解决”,受益村应加强村内管网的运行和管理维护工作,减少村内管网供水损失、节约供水成本从而降低用水户水费负担,做好有偿用水宣传、正常缴纳水费和水费上缴、确保全体用水户正常饮水。

同时,区政府、职能部门将继续以加强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保障居民生活用水为目标,强化供水单位管理,以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为宗旨,建立和完善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供水管理体制,促进农村饮水工程的良性运行。

(二)孙明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幸福沟河道清淤问题的建议》目前办理情况如下:

台儿庄区马兰屯镇幸福沟位于马兰屯镇中东部,全长8.647公里,是该镇中东部地区重要的排涝沟道,其下游通过西阎浅自排涵洞流入韩庄运河。该河道汛期承泄南洛、后于里、前于里、彭楼、杨张庄、巫山、柳泉头、任楼、大龚庄、黄口、刘庄、贾口等近15个村庄(总人口16497人,面积2.3万亩),汇水面积达15.34Km2的地表径流,多年来为该区域防洪减灾发挥了较大作用。目前该河道在旅游路以南建有一座节制闸,为该河上游区域农业灌溉提供了水源保障。但是该河道下游没有节制和拦水建筑物,难以满足农业灌溉的需求。

为尽早改善该河道泄洪及蓄水灌溉条件,对此我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支持,已将该河道的综合治理工程列入了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沿运片)治理工程项目中,计划对河道进行疏浚治理,沿线建筑物进行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201949日获得省发改委批复。今年5月份洼地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已到我区对所有工程治理项目进行了实地勘察,整个报告将于11月获得省水利厅批复,工程有望在明年实施。

(三)李守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使用自来水的建议》目前办理情况如下:

自国家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以来,在上级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区累计投资1亿多元解决了25万余农村居民的吃水问题,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活条件。但2014年前我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单村单井或多村单井供水模式、由各镇(街)规划实施和镇村自行管理,工程规模小、标准低,加之管网老化、损毁漏损现象严重。2014年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推行规模化供水实行公司化管理。

2014年在运北建成秦庄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水厂一座,计划覆盖我区运北泥沟、马兰屯、邳庄三镇,2014年以来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实施秦庄水厂管网延伸,现已覆盖邳庄和泥沟两镇大部分村庄。2019年起计划继续实施马兰屯镇除已覆盖集中供水的6个村以外的65个村、将秦庄水厂水源送至村头,以上规划已列入《台儿庄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和《台儿庄区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与村内工程对接后,可实现为马兰屯镇居民通水入户、提供安全优质的供水水源。

同时,对李守勇代表提出的将城乡结合部群众全部纳入城区自来水供应网的建议,我局将通过城区自来水管网延伸,将城乡结合部纳入城区自来水管网、解决群众的吃水安全问题,提高居民供水保证率。

(四)梅翔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泥沟镇茅茨河治理与保护的建议》目前办理情况如下:

茅茨河也是茅草河,是南北走向的自然河流,流域贯穿整个泥沟镇中部地区,长度为8公里,北起峄城区乱沟村流经马庄、吉庄、大北洛等13个村,汇入北洛截水沟,既是沿线主要的灌溉水源,也是汛期重要的防洪排涝河道。

该河道自建成后未经过全线的清淤疏浚治理,河道淤积严重,河岸掏蚀损毁,沿线十几个村庄面临洪涝灾害威胁,对此,我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支持,于2018年争取市级财政资金对茅草河中段2公里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对前薛路北段西岸道路进行了硬化,防洪除涝和拦蓄灌溉效果明显。在2014年我局已将茅草河综合治理项目列入了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沿运片)治理工程骨干排水沟项目中,治理内容包括茅草河河道疏浚、沿线建筑物拆除重建等。目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201949日获得省发改委批复。今年5月份洼地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已到我区对所有工程治理项目进行了实地勘察,整个报告将于今年11月获得省水利厅批复,工程有望在明年实施。

(五)贾海超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宽马庄闸桥面的建议》前办理情况如下:

新沟河马庄闸带桥工程隶属于枣庄市胜利渠胜利渠管理处,是新沟河、王场新河、胜利渠等两河一渠关键性控制性工程。该建议交办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安排人员到胜利管理处进行对接,经双方多次沟通和协调,市胜利渠管理处就该桥加宽事项答复如下:

胜利渠始建于1976年,建议中所提桥梁为拦河闸一部分,是为了确保水利枢纽工程安全运行及管理而建设的工作生产桥,并非公路交通桥。该桥共11孔,跨径6.6m,桥宽5m。由于设计标准不高,加上年久失修,桥面板严重损坏,于2006年进行了改造。同时因为近年来胜利渠下游沿岸新建大量板材厂,各种大型、重型运输车辆通行,对拦河闸工作桥及胜利渠南堤巡查道路造成了严重破坏,每年都需投入大量资金对桥面、栏杆及南堤巡查道路进行维护。本着对水利工程保护的原则,同时也是方便当地群众出行方便,市胜利渠管理处在工作桥两侧增加限宽墩,限制大型运输车辆通行。后在2017年全部更换防撞栏杆,提高了人车通行安全。

建议中提出对该工作桥进行加宽改造,枣庄市胜利渠管理处综合分析认为:1、加宽改造该桥会增加重型车通行量,对水利枢纽及胜利渠南堤巡查路造成严重破坏,也会给通过该路段的群众出行带来重大安全隐患。2、胜利渠南堤道路仅宽4米,单单扩宽该桥意义不大。3、该桥是按水利工作桥标准设计建设的,胜利渠管理处没有改变成公路交通桥的权利。

市胜利渠管理处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只对所管辖水利工程安全运行负责。鉴于此,建议如下:1、请当地政府合理规划当地工厂企业的发展。2、请当地交通部门根据当地工厂企业位置重新合理规划一条交通道路,既确保当地经济发展,又保证了沿线村庄居民的生活生产安全,同时也保护了水利枢纽工程的安全运行,缓解南堤巡查道路的通行压力,减少破坏。3、如确需建设加宽该桥,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规划解决,并报市级水利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通过前一阶段的努力,我局的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建议办理工作中,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深入调查研究,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办理效果,为促进全区水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台儿庄做出应有的贡献。

 

台儿庄区水务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