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承办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9件。在办理过程中,我局始终本着为群众服务的原则,自觉把提案办理作为听民声、纳民智、惠民生的重要途径,作为强化城市建设管理,保障民生工程落实的有力抓手,认真组织推进,积极抓好落实。现将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以“两个明确”强化组织推进。
(一)明确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职责分工,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一是确保有人管。我局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根据提案内容,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具体经办人员,明确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二是确保有人抓。各个提案都由分管领导牵头,会同各相关业务科室单位,结合城建重点工作,抓好推进落实,做到责任落实到科室单位、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三是确保有人办。局办公室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总扎口,负责做好提案分办、催办、汇总、报送和协调等各环节工作。
(二)明确制度要求。要求各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单位认真执行提案办理各项制度要求,确保办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一是强化制度。明确“统一受理、归类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的工作制度,要求承办人员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认真负责,规范落实,确保办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能一丝不苟、严谨规范。二是强化举措。通过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相关科室认真落实,形成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确保办理工作举措实,答复意见内容实,汇报情况依据实,整改措施督办实。三是强化考核。把办理工作成效纳入全局机关绩效管理和作风建设考核内容,与承办科室单位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规范程序,以“三个注重”提升办理质量。在提案办理过程中,一是注重沟通交流。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答复”的要求,认真听取各承办责任科室的意见,及时反馈。二是注重实地调研。委员所提的提案大多反映基层工作情况,典型性强。为高质量、高水平做好提案的答复工作,我局要求承办科室(单位)在办理前必须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全面把握提案的背景、委员的意图,统筹考虑,合理答复,及时反馈,克服了“闭门造车、文来文往”的现象,有效把办理重点从“办文”转到“办事”上来,力求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三是注重过程规范。在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落实行文格式规范、操作规范,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经局主要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才正式行文,确保操作符合程序、答复严谨准确。
三、强化监督,以“务求实效”落实办理结果。
(一)第04号“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建议提案: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改善乡村环境面貌,深入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狠抓“清脏、治乱、增绿”,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一是完善基础设施。突出山乡特色风貌,种植绿化苗木97万棵,新增造林面积7038亩,硬化道路57.1公里;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就近就地还田11.65万亩;清理河道128.5公里,拆除7家“土小”企业;铺设污水管网铺设约18.8公里。二是加强环境治理。对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清理乱搭乱建2135处,清运杂物、建筑料堆4847个,清除物料3108吨,取缔非法炭场、沙场等存放点27处,居住环境和道路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镇(街)面貌大为改观。三是落实危房改造。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部署,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信息开展逐户摸底核查工作,做到一户一档,确保信息准确真实,全面实现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注销一户的动态管理模式。同时,利用自身行业优势,组织专业人员加强改造施工技术指导和房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房屋改造质量安全“零问题”,2016-2018年完成危房改造848户。四是落实旱厕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开展以来,我区高度重视,按照“示范引导、逐步推进、因地制宜、经济实用、节约资源、确保质量”的原则,全面推进农村旱厕改造工作;同时,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购料、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规范实施农村旱厕改造工作,2016-2018年完成旱厕改造任务34834户。五是强化宣传氛围。为充分提高群众认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印发温馨提示983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926条,印制环境综合整治公开信86300余份,引导群众不乱摆、乱放,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形成环境综合整治人人动手、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第019号“关于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提案: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开发区发展进程必不可少的物质保证,是实现区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重要条件,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善道路建设。实施长安路西延、玉山路西延、台北路西延、工业大道改造、台中路西延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道路全长约9.1公里。二是完善管网设施建设。投资196万元,建设管径0.3米、长2.8公里给水管网;投资962万元,建设管径0.6米、长0.74公里污水管网以及管径0.6米、长1.5公里雨水管网。三是开发区水价标准。开发区供水工程建设尚未启动,园区内尚未供水。区自来水服务中心现执行区物价局2014-22号文件所核准水价,居民生活用水(含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城乡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用水)为0.95元/m³,非居民用水(包括工为生产、经营服务、行政事业单位用水)为1.8元/m³,特种行业(包括桑拿、洗浴、洗车、纯净水加工用水)用水2.6元/m³,另加代收、代征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后执行综合水价。
(三)第021号“关于城市路灯发挥作用”的建议提案: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提高城市整体功能服务。我局积极推进实施智慧城市照明系统建设,对路灯开关灯时间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城区道路路灯亮化由时控开关、经纬仪时控开关和远程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控调整,全面杜绝了浪费和不合理开关灯现象。同时,城市照明向着绿色照明转变,现城区主次干道采用高压钠灯和半导体(LED)照明产品,目前新装和更换的LED路灯占城区路灯的50%以上。
(四)第023号“关于打通兰祺巷,缓解城区交通拥堵”的建议提案:为改善城区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我局积极实施兰祺巷改造工程,兰祺巷为南北方向道路,南起华兴路古城西门,北至区委党校西侧长安路。现已完成华兴路至文化路区段改造,铺设沥青路面4950平方米,更换承重型检查井盖22个,整修32个,增加绿化面积645平方米。下一步将根据镇(街)拆迁工作进度,同步进行建设。待完成后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框架,提升城市道路的服务功能。
(五)第024号“关于在台儿庄大酒店门前广场增设移动公共厕所”的建议提案:为解决人民群众如厕需求,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我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了调研摸底。台儿庄大酒店门前广场面积约2300平方米,为狭长的三角形区域,建设移动公共厕会占用现有已成型绿化,影响区域整体绿化效果。目前,周边现有公共厕所两座,分别为府前广场公共厕所、台儿庄区人民医院公共厕所。府前广场公共厕所,直线距离约360米;台儿庄区人民医院开放的公共厕所,直线距离约120米。考虑现有实际情况,现阶段周边公共卫生间可以满足所用。
(六)第026号“关于加快推广普及天然气”的建议提案:为进一步提高天然气覆盖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我局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推广普及使用天然气工程的实施。我局按照《台儿庄区天然气管道“镇镇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字〔2016〕5号)文件要求,督促协调燃气企业加快推进城区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工程的施工建设,提供清洁高效的管道天然气,满足城镇居民生活用气需求。自2014年以来,全区新增天然气管网73.2公里,天然气用户18000余户。二是规范燃气工程建设程序,加强工程建设监管。为全面加强天然气工程建设监管工作,区住建局多次召开企业负责人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燃气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严格按照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简称“三同时”)的原则。要求对所有新建及老旧住宅小区管道天然气工程全部列入建设配套设施管理,对所有天然气工程必须由具备天然气设计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有资质的监理公司监理,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形成竣工资料及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对未将管道天然气纳入配套设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图、不予办理施工许可、不予竣工验收。同时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标准进行管道施工安装,要求所有管材必须采用镀锌燃气专用管或无缝钢管材质安装,严禁使用铝塑复合管等可燃材料作为燃气主管使用,彻底杜绝安全隐患。三是协调推进提升服务质量。管道燃气是城市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对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改善城市大气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城区管网的建设完善,既要对新建小区同步进行铺设又要对一些老旧居民小区制定天然气工程建设计划,只要有天然气管道覆盖的区域范围,且能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将尽最大能力进行小区的天然气设施建设,满足广大居民的使用高效、清洁天然气的愿望。
(七)第047号“关于箭道街北延与省道234相连并建设大型停车场”的建议提案:近年来,随着台儿庄区旅游城市的打造,旅游业保持着快速增长势头,外地来台自驾游人数越来越多,加之本地私家车数量激增,停车难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将箭道路北延与城北新修建的省道234南延段连接,已在台儿庄区政府2019年工作报告中“一园一体”中台北物流园规划内,停车场可以在道路辅助设计中一并设计规划实施,目前整体规划正在编制中。
(八)第029号“关于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提案: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快城市化步伐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局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严格招投标程序,切实做到建管分离。根据《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的通知》(枣建房字〔2008〕1号)文件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在商品房预售前,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通过招投标从源头上有效的规范了物业管理活动,明确了开发建设单位的责任,打破旧有的“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经营模式,增加物业管理的透明度。突出了业主的主导地位,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降低了物业管理费用,促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提高和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重点培育我区山东友缘、枣庄众泰等较有影响力的物业企业,发挥其龙头带动效应,从而提高全区物业服务整体水平。二是完善物业准入机制,净化物业服务市场。切实做好物业市场准入把控工作,对物业管理企业的从业人员、管理业绩和诚信档案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管理水平低、服务收费不合理、业主投诉多、社会形象差的物业企业,禁止进入我区物业服务市场从业。三是完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依据《关于全区住宅小区实施物业服务量化考核和星级管理的通知》和《台儿庄区物业服务监督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考核。四是理顺行业管理体制。根据《台儿庄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台政办发〔2015〕27号)要求,积极落实物业管理属地管理原则,推动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与马兰、运办、邳庄等各镇街沟通联系,逐步建立各镇街物业管理专职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开展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切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对辖区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日常检查和考核,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督促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对考核结果实行季度通报和年底综合考评制度。以《关于全区住宅小区实施物业服务量化考核和星级管理的通知》和《台儿庄区物业服务监督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为手段,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档案管理,通过区、镇(街)两级及时采集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对镇(街)出具的物业企业信用档案记录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评定、物业招投标、企业和项目创优的重要条件,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对其通报批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落实奖惩措施,通过加强物业企业的行业监管进一步提升我区物业服务水平。六是完善房屋维修资金制度。严格执行《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枣庄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切实解决维修资金增值保值率过低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维修资金专户管理,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去年6月,物业办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选定商业银行作为专户管理机构一事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选定三家商业银行作为专户银行,确保了资金的安全使用和专款专用。七是规范业委会的组建、管理和运行。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枣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由街道办事处依据社区管理和业主自治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扎实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同时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监督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实施管理公约等工作,并积极配合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真正起到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的作用。截至目前,全区共有9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实行了业主自治。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积极作用,维护业主权益和服务企业的权益,积极协调处理各方矛盾,共建美丽和谐小区。
(九)第035号“关于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建设和维修改造方面”的建议提案: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区交通环境,我局积极推进城市道路综合改造。一是实施道路工程。启动长安路、玉山路西延、台六路等道路工程建设,铺设沥青面层约4万余平方米,铺设水稳4.4万余平方米,铺设排水管道1000余米。二是实施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启动交通路口整改5处,对人行横道标识线不清晰整改15处,完成自行车标识线施划260个,安装货车禁行提示牌、违停、危险品、导向提示牌40个。同时,启动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实施城区人行盲道2600余米,改造盲道入口42处。三是实施停车场改造工程。为解决停车难问题,规范城区停车,对运河大道长捷广场规划机动车停车位52个,对金光西路南侧(华明路至广进路路段)停车场规划实施机动车停车位285个,并安装了标识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