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我区顺利实施了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基本完成了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初步实现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得到广泛宣传普及,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增强,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为建设苏鲁边界平安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切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证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围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切实加强以农村、社区为重点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成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任务,为全区加快发展和建设苏鲁边界平安区、和谐台儿庄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2、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3、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始终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工作实效。
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属地管理与行业、部门管理的有机结合,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全员落实。
三、主要任务
4、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理念教育,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5、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理论,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爱国意识、国家安全意识、民主法制观念;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一学三讲”公民法制教育活动,促进公民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
6、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文化、体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服务。
7、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8、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与城镇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企改制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保护公民权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9、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风气;积极开展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0、普治并举,同步推进,整体提高依法治区水平。继续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以普法教育促进依法治理,以依法治理增强普法效果。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以法制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保障地方、行业、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协调发展,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整体推进依法治区。
11、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融入机关、单位工作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努力满足干部群众的法律需求,使主题教育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部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制信息进乡村、法制文艺进乡村、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继续实施“两个一”工程,充分发挥法律大专生和法律明白人在农村法制教育中的骨干和辐射作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继续深化“农村合同监管”工作,不断拓展监管领域,健全监管制度;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继续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立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活动;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不断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存,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动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体系和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进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进一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教育活动。利用宣传周、宣传月、纪念日等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12、大力开展具有台儿庄特色的普法工作。不断推进“民族村居普法”、“水上普法”、“个体私营企业普法”、“农村合同监管”等具有台儿庄特色的普法工作。使普法基础性工作与特色工作有机结合,以适应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群众的需要,使特色普法工作成为精品工程。
继续深化“民族村居普法工作”,不断加强宗教普法工作站建设,在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中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健全网络,强化措施,完善民族宗教普法工作站运行机制;健全制度,完善民族宗教普法工作保障;拓宽活动载体,发挥综合效应,深化民族宗教普法工作。
继续推进“水上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水上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水上普法工作办公室的作用,以水上普法联系卡为纽带,深入开展送法到船头,送法到港口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船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深入开展“个体私营企业”普法,促进个体私营业户守法诚信经营。围绕业户生产经营的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为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重点对象和要求
13、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民。
14、大力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考试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党校培训总体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15、大力加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观念,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不断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利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培训和考试工作,将公务员学法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情况,作为考核、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6、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注重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和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护意识和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中学生法律基础理论的学习,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创新宣传载体,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优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环境。
17、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制度和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遵纪守法观念和诚信意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突出法制宣传教育与生产经营活动实际的紧密结合,不断创新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突出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在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常规性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在岗前培训、在岗学习中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提高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
18、大力加强农民法制教育。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引导农民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依法进行生产生活观念和依法维权观念,着力培养和增强参与村民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重点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大力宣传与“三农”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实施步骤
19、“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从现在起至2006年底,各镇(街)、各部门根据中央和省、市、区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建立工作制度,抓好试点工作。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大企业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及时报区普法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09年,依据本规划目标任务,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6月底前,市、区(市)组织检查验收;下半年迎接省检查验收。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20、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年度工作汇报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各级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决策目标、执法责任、考核监督“三大体系”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统一规划部署、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21、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各镇(街)都要健全和加强由党委、人大、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办事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五五”普法期间,要按照依法治区规划规定的要求,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需要,逐步增加,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普法依法治区工作顺利开展。
22、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和监督下,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会同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教育部门等,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和实行部门工作人员和行业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制度,承担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职责;文化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类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开展法制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推广群众性法制文化娱乐活动;工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安、建设等部门要大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大众传媒的社会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法制节目、法制栏目的质量;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司法、执法过程中以案说法,辨理析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加强对特定群体的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把社区、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个人开展和支持法制宣传活动。
23、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并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教育水平,充分发挥农民法制夜校、技术培训学校等各类学校的作用;加强传媒阵地建设,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大众传媒要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网页,创新网络法制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积极探索开展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工作。
24、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增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大力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的作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法律工作者和各类执法人员、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推进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逐步规范化。
25、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体系和评估手段体系;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充分调动各层次、各部门、各行业的积极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6、加强调查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认真总结推广前四个五年法制宣传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善于发现和培养各类新典型,推动面上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