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依法治区规划(2016—2020年)

作者: 来自: 时间:2016-12-29

2011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实施《台儿庄区2011—2015年依法治区规划》,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转型跨越发展的攻坚期。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区工作,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台儿庄,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适应新形势对依法治区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根据宪法和法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依法执政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深化依法治区,促进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同步发展,为加快自然生态、宜居宜业台儿庄建设和平安台儿庄、法治台儿庄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忠实履行宪法法律,维护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宪法法律全面正确实施,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2.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握工作方向和进程,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及时部署总结工作,确保依法治区规划的贯彻落实。

3.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为全区转型跨越发展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4.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施教,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以实际成效评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依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6.根据建设法治台儿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工作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手段,丰富工作载体。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依法执政能力全面加强。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全面建立,依宪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全面落实,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法治信仰普遍树立。公民法治观念普遍增强,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其中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义务教育在校学生达到99%以上。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行政权力配置更加科学,运行更加规范,依法决策机制更加健全,政务公开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公民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全面落实公正司法各项制度,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得到切实保障,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司法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阳光司法机制、司法为民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社会治理创新依法有序进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平安台儿庄建设扎实有效,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法治建设成果惠及全区人民。依法治理创建活动有新拓展,创建省级“法治创建先进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覆盖达到5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坚持党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从制度上、程序上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不断加强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修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带头敬畏法治、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分级分类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法治专题培训。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将测评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守住纪律底线,远离违纪红线。

2.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目录清单的管理,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不断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区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完善依法决策程序和机制,重大行政决策非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作出。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全面建立和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规范和监督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执法案件的主体信息、案由、执法依据、标准、程序和结果。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3.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法院、检察院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恪遵司法程序,准确适用法律,努力提升办案质量。加强司法活动监督,健全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羁押、监管和刑罚执行监督的制约机制。健全司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有效沟通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司法人员惩戒制度,明确惩戒标准和责任承担方式,对司法领域的腐败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切实保证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建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辩解、申诉、控告认真审查、及时处理机制,完善侦查、起诉和审判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工作机制。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对无力聘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加强专门机构和专职队伍建设。

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切实保证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树立诚信台儿庄良好形象,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实施法治文化阵地拓展、精品创作、活动惠民、品牌创建、媒体传播和理论创新“六大工程”,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5.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在法治实践中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化法治区、法治镇(街)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法治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适时研究出台深化法治创建工作的指导标准。积极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健全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全面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各项措施,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行村(居)法律顾问、社区法律管家、法治副主任等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积极推进特色鲜明的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活动,广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窗口、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依法管理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平安台儿庄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行网格化社会管理,推进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建设,健全反恐维稳长效机制,抓好大数据云计算警务信息系统深度开发应用,提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及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6.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现“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确保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大力实施法律援助,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和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切实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扶持力度。用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政策,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充实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7.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的监督,健全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的制度体系,加强人大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述德述法、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行为的监督。加强人民政协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监督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监督。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平台建设,依法管理和规范舆论监督,维护舆论监督的正常秩序。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保障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分工实施、分级负责、全面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依法治区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总结考核。区委、区政府于本规划实施完成时,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对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把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部门联动机制、情况通报机制、检查督办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依法治区工作考评体系。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动态增长机制。2016-2020年期间,普法依法治理经费每年不低于普法对象人均1.2元的标准。其中,区0.8元,镇(街)0.4元,做到单列账户、专款专用。要不断加强司法、执法及法律服务等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与工作水平。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台儿庄工作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推动工作开展。要加强对本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年终考评和重点抽查等措施,推进本规划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各级人大、政协要将规划执行情况列入检查和视察计划,定期开展检查和视察。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抓好落实,规划、计划和落实情况要按时报送区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依法治区工作有力推进、取得成效。

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要根据本规划,分别制定实施意见。区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年度计划。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规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