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为全面提升我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枣政办字〔2016〕92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十二五”期间,全区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以下简称“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食安台儿庄”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一)发展现状。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区、镇(街)两级全部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药品行政监管机构。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全程监管;推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建立食品抽检监测计划、经费、信息“三统一”和双随机、风险会商等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以区检测机构为骨干,镇(街)速测室和生产基地速测点为补充的检测网络。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得到加强,公安部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侦查机构。全面推进“食安台儿庄”建设,全区成功创建“食安山东”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1家、食品流通示范企业4家、餐饮服务示范企业14家。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12331”主题宣传日等活动,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专家和公众作用,多元参与格局初步形成。
(二)存在问题。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仍处于风险凸显期、问题易发期。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行业诚信自律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诚信守法观念和质量安全意识淡薄,风险隐患仍然较大。基层监管网络有待完善,基层监管执法条件和装备保障水平落后,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有关标准规范和监管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水平有待提高。公众、社会组织等力量仍未充分激发,社会参与机制有待完善。
(三)面临机遇。“十三五”时期,是加快自然生态宜居宜业台儿庄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纳入公共安全体系。食品药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呈现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趋势。公众健康意识不断增强,监管方式方法不断创新,社会共治格局加快形成。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的要求,以“食安台儿庄”建设为统领,着力创新制度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加快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基本原则
1.监管为民,服务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新政府管理,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依法治理,科学监管。强化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全行业守法。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改进监管方法,努力提高科学监管效能。
3.预防为主,风险防控。强化源头治理和关口前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建立健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监管制度,形成监管网络。
4.落实责任,社会共治。建立权责统一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快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到“十三五”末,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1.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药品抽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食品(含保健食品)抽检量达到4份/千人·年;高风险食品生产流通企业、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及药品在产品种、经营使用单位抽验覆盖率达到100%。
3.健全区食品风险监测网络体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覆盖全区总人口的85%以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达到40份/十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10份/十万人口。
4.每年新认定“三品一标”5个以上,“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同类农产品产地面积50%以上。
5.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量占总使用量68%以上,高毒农药在土壤、消毒、仓储等用量占到2%以下。
6.推进“食安台儿庄”建设,创建成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和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7.主要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达到90%。
8.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问题产品处置率达到100%。
9.区级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到达全市领先水平,全部完成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区级检验机构具备常见食品微生物、重金属、农兽药残留、理化指标等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快速检验能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具备快速检验筛查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属地责任。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保证监管的独立性、专业性和系统性,确保区、镇(街)两级监管机构有足够的资源和力量履行职责。完善区、镇(街)两级事权划分,加快构建主体明确、运行高效的责任体系。加强对镇(街)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完善对镇(街)及其监管机构的约谈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注重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推动落实党政同责。各镇(街)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政策保障、经费支持力度,重点推进基层监管机构执法能力建设,确保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队伍、装备、经费落实保障到位,实现有岗位、有职责、有人员、有手段的“四有”目标。
2.推进管理创新。坚持放管结合、管服并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全程网上办理,建立资源优化配置、责权分配清晰、运转高效有序的审批体系。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随机抽查机制。支持社会组织和第三方机构参与事中事后监管。
3.完善综合协调体制。充分发挥区、镇(街)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综合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健全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搭建部门协作平台,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制度。完善区域间合作机制,加强跨区域联动执法、应急处置、安全追溯、检验检测、风险防控等方面合作,联合打击跨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4.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完善食品药品专业人才集聚、使用、培养、评价、激励等制度,探索实施更加开放灵活的人才政策,引进一批食品药品认证核查、检验检测等领域专业人才、紧缺人才。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建设专业化教育培训基地,搭建覆盖全系统的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充实行政监管、稽查执法、技术支撑机构人员力量,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办法,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食品药品监管职业化、专业化、复合型人才队伍。
(二)实施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
加强源头治理。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点解决投入品过量使用、农兽药残留污染和重金属污染等问题。综合运用项目扶持、资金补贴等方式,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生产。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建立高效低毒农药补贴制度,督促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休药期制度,有效控制农药、兽药、肥料使用量。健全产地准出制度,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检验检疫,食用农产品上市前进行质量安全自律检测或委托安全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
着力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推进渔业规模化、组织化与标准化进程,建立完善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病死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监管机制,保障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家禽屠宰企业的规范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行为。稳步推动屠宰企业改造升级,健全冷链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镇(街)、村暂存,区集中收集处理的处置体系,加强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建设,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将毛皮动物胴体纳入无害化处理和补贴范围,加快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组织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加大食用林产品和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在食用林产品生产、贮运等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
2.提升日常监管水平。全面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良好行为规范,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审计和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行为。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过程的监督。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申报登记制度,引导小作坊提档升级、集中生产和企业化运作。加强对互联网销售食品等新生业态的监管,重点监督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落实审查、实名登记等管理责任。加强清真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监管。全面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深化“寻找笑脸就餐”活动;持续开展“清洁厨房”行动和“明厨亮灶”建设;强化对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体用餐单位食堂和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餐饮单位的规范和监管,推动实施远程视频监控。加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推进食品小摊贩定点定时经营,加强无证无照餐饮和食品摊贩综合治理。
加强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原料、配方工艺、生产过程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特殊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生产许可审查。
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和食品抽检监测“三统一”运行机制;加大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力度,逐步扩大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覆盖面,确保抽检监测范围和样本量;加强承检机构管理,确保检验监测质量;加强抽检监测结果运用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
(三)加强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
严格落实GMP、GSP等管理规范和制度,实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建立重点风险企业品种清单。整合药品各类监管信息,实行监检结合、检打联动。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持续强化现场核查、跟踪检查、飞行检查等力度,实现对药品风险的全程防控、动态监管。健全完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提高药品质量。落实企业药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药品生命周期全过程质量可追溯。健全问题药品召回工作机制,支持药品零售企业连锁和品牌经营,加强互联网药品交易、信息服务监管,推动互联网药品交易监管系统平台建设。推动建立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奖励机制,完善废弃药品处置机制。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推动药品使用环节追溯体系建设。加强执业药师管理,提高零售药店药学服务水平。
加强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管理,以及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监管,扩大药物滥用监测网络覆盖面。
加强药品抽样检验和质量安全评价,健全药品抽样检验机制,组建专业抽样队伍,提高监督抽验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率。建立随机抽样机制,实现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以及所有药品品种全覆盖。强化检验质量全过程控制,及时公开检验结果。健全抽验绩效评价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标准。
加强医疗器械安全全过程监管。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风险预警机制。严格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以及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完善冷链储运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网络经营及信息发布监测与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质量管理监督检查。探索医疗器械转让、售后服务、融资租赁等新业态的监管措施。健全医疗器械抽验机制,规范抽样检验行为,提高抽验覆盖率。
加强化妆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实施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化妆品生产向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建立化妆品生产企业重要原辅料登记制度,推动化妆品备案工作。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探索建立化妆品产品信息追溯体系。加强化妆品上市后管理,强化化妆品监督抽检,建立健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立化妆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风险研判、安全性评估和技术咨询作用。
大力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和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重点做好市场潜力大、临床急需品种的一致性评价工作。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在招标采购、临床应用、医保报销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对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品种的现场检查和监督抽验,持续保证药品质量和疗效。
(四)全面推进“食安台儿庄”建设
1.扎实推进示范创建。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三年行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深入开展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具有台儿庄特色的质量监管和农资监管模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2.打造品牌示范方阵。深入开展“食安台儿庄”品牌引领示范行动,实施分级、分类、分业态创建,形成产品品牌、行业品牌和区域品牌相结合的品牌示范方阵,打造“食安台儿庄”整体品牌。实施特色产业培育提升工程,重点打造一批放心食品生产基地(园区)、生产加工企业、餐饮示范街区(集体食堂)和流通示范单位(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加强对示范品牌的后续监管,实施动态管理和跟踪评价。
3.优化食品产业区域布局。推动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发展,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发展食品直营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促进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依托祥和等龙头企业,发挥农产品资源优势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的品牌优势,大力发展畜禽肉类加工、乳制品加工、果品加工、蔬菜加工、粮油加工、休闲食品等食品加工企业。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形成具有台儿庄特色的食品工业体系。
4.推动医药产业发展。引导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推动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产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发挥医药产业品牌引领作用,培育创建一批优势企业和品牌产品。
(五)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支撑能力
1.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严把食用农产品入市质量安全关口。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新版GMP、新版GSP、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标准规定,严把行业准入关。建立健全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的许可准入制度,推动食品“三小”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责任保险制度、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制度,形成有效衔接的食品药品安全制度体系。
2.健全检验检测体系。积极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及项目建设,建成区综合性检验检测中心,推进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和商超、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着力构建“1+6+N”检验检测体系,即在全区建成以1个区级检验机构为中心、6个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快检室为辅助、N个大型商超及农贸市场快检室为补充的新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强镇(街)综合快检能力建设,配备快检设备。鼓励社会资本建设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引导和扶持企业建立标准化自检实验室,鼓励大中型商场超市引进第三方检验机构开展自主检测,探索推行政府主导、市场开办者自建并委托第三方进驻快检的运作新模式,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为重点,推进快检设备进市场、进社区、进基层,逐步实现基层快检网络全覆盖,推进公众免费快检服务。健全区、镇(街)两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网络,建立不良反应重点监测和主动监测制度,针对新药、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搭建哨点监测平台,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加强统筹规划,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深入推进“智慧监管”工程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成全区“智慧食药监”数据中心,构建信息共享、上下贯通的食品药品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和业务信息系统,形成覆盖全品种的食品药品监管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监管业务数字化。强化信息化平台应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程追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进建设区级追溯平台,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的溯源信息体系,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葡萄酒、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等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全部纳入追溯平台,逐步实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全程跟踪和产业链的全程可溯。鼓励各镇(街)在统一的标准规范下,结合当地实际,先行先试,开展个性化、创新性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并做好与上级监管平台的应用互通和数据共享。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监管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及时将监督抽验信息、行政检查及处理信息、违法广告移送及处理结果等向社会公开,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4.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健全区、镇(街)两级食品药品执法体系,区级发挥区域管理、基层协调、案件查办等作用,镇(街)监管机构重点做好隐患排查、问题发现和快速处置等工作。统一和规范食品药品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标准,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抽检、投诉举报、重大活动保障等规范化操作规程,依法公开监管执法信息。加强稽查执法机构、队伍、装备建设,健全稽查执法制度规范。加强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专门机构和农产品监管机构建设,完善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案件移送、线索通报、案件联合查办、涉案物品处置、信息共享和联合发布等工作机制,下次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5.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健全风险监测体系,实现风险监测常态化、网格化、制度化。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建设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和风险评估平台。组建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健全专家咨询和风险评估分工协调机制,建成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区级药品医疗器械风险信息挖掘和预警评价机制,健全区级药物滥用和化妆品安全监测网络,提高风险识别、风险数据分析和利用能力。完善镇(街)报告收集网络和报告质量控制体系。
制(修)订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制度规范,完善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药械安全性监测评价体系,形成覆盖区、镇(街)两级监测网络。实施药品医疗器械高风险品种重点监测和再评价,对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率较高的品种开展安全性研究和风险评估,对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开展主动监测和跟踪监测评价。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全链条、全方位的安全风险监控网,实现信息互通。
6.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制(修)订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全区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建立重大信息直报系统和应急管理平台,实现与抽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舆情监测等系统的信息共享,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适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工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宣传联络员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监控,构建完善的舆情汇总与分析、重大舆情处置、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等舆论引导机制,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社会舆论事件。
(六)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药品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自检制度、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安全信息追溯制度和问题产品召回制度。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逐步扩大保险覆盖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构建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推进零售药店药师挂牌上岗制度。
2.完善多元参与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各类行业协会建设,发挥其在信息服务、技术创新、培训交流、行业自律和消费维权等方面的桥梁作用,推动治理主体多元化。注重新型智库建设,发动专家深度参与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创造条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及时收集社会反映的问题。建设专、兼职农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增强基层监管力量。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促进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在行政许可服务、食品药品检验、合规性检查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第三方机构健康发展,促进协同共治。
3.建设科普宣传体系。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交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APP等新兴传播载体,强化新闻宣传阵地建设。完善舆情研判、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搭建信息发布权威平台,适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和风险信息,及时回应热点事件和社会关切。依托优质食品药品企业、科研院校等,打造食品药品科普及法制宣传示范基地。实施立体化科普宣传计划,在镇(街)建设多功能科普宣传站、便民服务亭,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五进”等科普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健全投诉举报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区统一、上下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网络,拓展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实现快速受理、高效处置。进一步健全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强化督查督办和首接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建立举报者保护机制。健全“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及行业内部人士曝光行业“潜规则”和企业违法行为。
四、重点工程
(一)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
1.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项目。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乡镇(街)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加强镇(街)派出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末,6处镇(街)派出机构建成快检室,业务辅助用房标准化配备率达到85%。
2.监管执法基本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要求,加强监管机构基本装备和取证、快检、应急类执法装备建设。“十三五”末,区级执法基本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100%,镇(街)派出机构执法基本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90%。
(二)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专业人才发展项目。推进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重点培养和引进创新型、复合型、技能型认证核查和检验检测人才,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人才外聘机制。
2.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项目。“十三五”末,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达到50人左右。
3.基层监管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十三五”末,基层监管机构人员到岗率达到95%以上,重点充实镇(街)派出机构监管力量。建立基层骨干队伍常态化培训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基层监管队伍。
4.专业素质提升项目。建设监管能力实训基地和检验检测技能培训基地,各类监管人才年度专业培训比例达到100%,科级以下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均脱产培训不低于90学时,镇(街)工作人员不低于40学时。
5.人才结构优化项目。“十三五”末,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到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总人数的75%左右,具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法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三)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工程
1.产地环境治理项目。全面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计划,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重点解决化肥过量施用、农药残留污染、禽畜粪便污染和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2.农业投入品使用规范项目。大力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实现农药经营告知、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区域高毒农药限制经营使用、农药经营店标准化整治等农药监管4个100%。
3.农业产业提升项目。全区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40万亩左右,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15万亩,果园面积达到1.9万亩,渔业放养面积达到2.4万亩,规模以上农业企业超过34家,销售收入过亿元的达到4家以上;建成区级及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20个以上,“三品一标”认证数量达到60个以上。
4.监管追溯平台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建设覆盖全区主要农产品的监管追溯平台,所有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等均纳入监管追溯范围,实现全部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可追溯。
5.畜禽产品源头安全专项整治项目。肉蛋奶兽药残留专项整治项目,以中小养殖场为目标,覆盖全部屠宰点、厂,促进养殖业由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宰前宰后检疫专项整治项目,健全对屠宰在线检疫环节的监督制度,提高检疫检出率,对病害畜禽严格无害化处理。加大对违规养殖场处罚力度,促进全区畜禽养殖企业依法经营,不断提高我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食安台儿庄”示范创建工程
1.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行动。到2018年,创建成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
2.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行动。到2020年,创建成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先进县。大力发展“三品一标”,用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引领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3.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实现行政区域全覆盖、收集体系全覆盖和大型规模养殖场全覆盖。
4.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检测室设置率达到100%。
5.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全部达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国卫办监督发〔2015〕62号)要求。
6.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体系。
7.公安机关设立或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专职负责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五)“食安台儿庄”品牌建设工程
1.品牌创建行动。围绕“十个一批”,在食品生产加工(包括食用农产品、林产品与初级水产品种植饲养)、流通与餐饮等环节开展各类品牌创建活动。“十三五”末,创建“食安山东”示范企业5家以上、流通示范单位50家以上、餐饮服务示范单位(街区)30家以上,“三品一标”认证数量达到80个以上。
2.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在“食安山东”示范企业中,开展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实现价值链升级,提高食品供给体系的质量与效益。
3.实施品牌推介行动。以“食安台儿庄”示范单位为主要依托,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打造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广泛知名度的电视、报纸、网络品牌宣传专栏,搭建宣传展示新平台。加大对示范区域、示范企业、示范品牌、诚信典型的宣传力度,发挥品牌引领作用。
4.推动产业创新发展。优化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服务环境,加强政策措施扶持,推进行政审批综合改革,构建食品药品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体系,激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创造活力,加快推进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六)监管制度建设工程
1.做好法规制度衔接。根据山东省食品“三小”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制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的许可准入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与《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适应的配套管理制度。
2.完善监管制度项目。制(修)订台儿庄区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食品生产、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制度,推动建立适应监管需要的制度体系。
(七)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
1.区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加快实施区级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建成区综合性技术支撑机构,承担常见的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和快速检验任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配齐检验队伍,保障配备检验设备,逐步增强监测能力,扩展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技术职能,打造区域性的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基层快速检测建设项目。加强基层快检能力建设,区级至少配备一台快检车,各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有快检室,配备相应的快速检测设备,补充快检人员,检验检测范围涵盖化学与生物污染、农药残留和非法添加剂等现场检测能力,满足日常监管快速筛查及应急处置基本需要。
(八 )“智慧监管”工程
1.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项目。依托区“智慧城市”平台,推进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2.食药监管信息化基础设备及网络连接项目。完善基础搭载系统,包括服务器、网络、数据安全等的硬件设备配置。建设区、镇(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纵向专网、突发事件直报系统和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网络。
3.业务信息应用系统开发项目。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新建、续建、优化风险分析、稽查执法、信用管理、食品药品行业知识库、不良反应监测、行政许可、抽验检验、日常检查、应急管理等信息系统,推进移动应用和全程电子化办理。
4.镇(街)移动终端配备项目。每个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携行设备,对“四品一械”生产、经营、流通各个环节动态监管,实现监管真正延伸到基层。
(九)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程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区级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哨点和疾控机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基本覆盖居民日常的主要食品,增加监测样本数量,监测范围覆盖全区总人口的85%以上。
2.药械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能力提升项目。全区药品安全监测哨点、药物滥用监测哨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数量分别增加20%以上;建设药械化妆品风险预警信息化平台,建立区、镇(街)两级药品不良反应风险预警体系,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审核评价率达100%。
3.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项目。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控制中心、药品安全风险分析控制与预警中心。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工程,设立基层风险观测点和评估实验站。
4.重大信息直报系统和建设项目。建立重大信息直报点,建成覆盖区、镇(街)两级监管部门的信息直报网络。
5.应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开发建设移动应急平台和本级应急指挥场所,建设覆盖区、辐射镇(街)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网络,实现应急信息资源共融互通。
6.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项目。加强区、镇(街)两级骨干机动应急队伍及应急装备建设。
(十)社会共治工程
1.食品药品科普宣传计划。建立1个区级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6个镇(街)科普宣传点。实施青少年食品药品科学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建立一支20人以上的宣传联络与网络评论员队伍。
2.投诉举报体系建设项目。健全完善投诉举报业务系统,推进投诉举报中心标准化建设,实现网络24小时接通,受理率100%、办结率90%以上。
3.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风险防控和社会管理功能,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和风险防控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制订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完善政策措施。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相关配套措施,加强与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制定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各镇(街)、行业和企业积极参与规划重点项目的建设。结合区域特点和特色资源,制定符合本区域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制度措施。
(三)保障经费投入。建立资金投入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规划任务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重点加大基层食品药品安全能力建设支持力度。引入市场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四)严格考核评估。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将规划任务和重点工程落实情况作为对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保障规划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