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枣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聚焦“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按照“重点工作求突破、考核工作争先进、创新工作出亮点、底线工作不出事”工作思路,持续深化“榴枣归乡”工程,加快实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攻坚提升行动,大力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行风建设等各项工作,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为“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提供更坚实支撑。
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全面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健全特色就业优先政策体系,落实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意见。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标志性项目,持续推进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00人以上。(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二)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实施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启航扬帆计划,落实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红黄绿”亮灯分类管理服务等制度,实施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服务率100%。深入实施“社区微业”、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等行动,新设城乡公益性岗位530个,兜底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就业。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集成改革,开展“鲁力同心”农民工服务保障系列活动,打造产业、就业、创业、职业、乐业“五业联动”城乡就业融合发展新模式。(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三)积极打造创业强市。实施“创业齐鲁”行动(2024—2026年),加大“创业提振贷”、专项商业贷发放力度,探索完善创业保障机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精准扶持“专精特新”行业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业。推动创业学院实体化运作。积极组织参加第六届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选树、山东省创业资源对接等创业活动,创新培育1个示范创业街区。(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四)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与本地项目供需对接,遴选培育一批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领军机构和领军人才,完善行业经济运行月度监测机制,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体系。参加全省首届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和省会、鲁南经济圈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大会。开展“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活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专技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不断提升就业服务质效。抓好齐鲁绿色低碳职业技能培训,动态调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组织参加“齐聚赋能 鲁力助创”创业引领者专项系列活动,聚焦服务乡村振兴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打造专项职业能力品牌。实施助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九“+”计划,持续开展规模以上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调查。轮动组织“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活动,参加“枣庄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联盟”,创建市级就业服务质量标杆机构,使用推广全省统一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加强就业统计监测,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效能,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二、深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六)深化社保制度改革。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市级政府评价奖惩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渡期结束后有关政策,严格履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初审责任。落实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督促引导企业线上申报职工退休。抓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落实企业年金备案政策,推动职业年金做实,按照省统一部署,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落实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展新业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抓好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出台后的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做好扩面提标工作。聚焦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群体,深入开展“精准扩面”,持续提升“两率”水平。根据省部署安排,适时适度提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做好养老保险病残津贴实施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负责)
(八)抓好社保基金管理监督。扎实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落实社保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开展社保基金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基金管理监督信息化水平,强化业务经办系统预警功能应用,提升基金监督效能。(基金监督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经办服务质效。深化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配合省厅完善省市一体化静默认证平台、开展居民养老保险电子档案单套管理先行应用,重点推出一批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常态化开展社保经办“合规教育”,提升风险防控工作水平。优化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服务,持续推进工伤就医直接结算,不断提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水平。(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
(十)加大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引育。做好2024年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遴选工作,做好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推荐申报工作。实施新一轮“海归英才汇聚计划”,完善柔性引才用才措施,突出项目引领、成效为先,吸引积聚海内外高端人才。落实“青年人才集聚齐鲁行动”,全年吸引集聚青年人才2000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积极组织参加2024年中国·山东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落实“齐鲁博士后菁英人才招引计划”,加强博士后平台建设,完善博士后科学基金运行管理机制,扩大博士后创新人才计划规模。强化人才服务重点产业、重点项目能力,积极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山东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项目洽谈会,推进全区人才资源库建设,建立专家服务基层机制,加大人才政策宣传推介。(人才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健全职称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机制,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监管,推进职称诚信体系建设。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积极组织参加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评选,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人才培训。(专技科负责)
(十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县以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改革,推进人事管理工作“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健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落实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和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落实绩效工资监督检查办法,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常态化开展“事业单位工资政策畅通行”活动。(事业科、聘任科、工资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组织市首席技师遴选。围绕“榴枣归乡”工程,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全区新增高技能人才2000人。组织参加“鲁班传人”职业技能竞赛。(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十四)提升人才服务质效。贯彻落实好省出台的加强新时代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加大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服务力度,做好省市“惠才卡”持卡人才和重点产业人才相关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表彰奖励正向激励作用,做好各类表彰活动审核推荐、组织实施和政策指导等工作,精准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待遇。(人才科、事业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五)提高劳动关系治理效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广电子劳动合同订立,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重大矛盾风险。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人工成本监测,多方位宣传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劳动关系科牵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配合)
(十六)深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优化日常执法,实施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诚信等级评价等工作,依法查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强化数字监管。深化根治欠薪议事协调机制,做好2023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牵头,劳动关系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配合)
(十七)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质效。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擦亮“仲裁护薪”服务品牌。进一步规范劳动人事争议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工作流程。夯实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效能。持续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三期”女职工等弱势群体劳动权益维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
五、提升人社服务质效
(十八)提升人社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工作,规范业务标准,优化业务办理,加强业务协同,推动实施“一件事”集成服务。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强化改革创新,挖掘亮点典型,实现更多典型经验、改革成果被上级发文推广。深入开展“社会保障卡 惠享山东行”活动,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发放,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政策法规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十九)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健全完善“分类综合柜员”“帮办代办”“好差评”等窗口服务制度,持续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等活动,提升政务热线平台办理质效,巩固“两降一提”百日攻坚成果。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培树“人社知识通”“人社服务标兵”“人社优质服务窗口”等先进典型,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政策法规科、综合办公室按职责分工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六、抓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拓宽政民互动交流渠道,邀请专家、利益第三方等列席局长办公会,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擦亮“阳光人社”工作品牌。(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按职责分工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一)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深入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法治化,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综合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二)加强“法治人社”建设。加强法制性审核,依法稳妥处理被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的实效性、感染力。(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三)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聚焦人社重要政策、重大改革、重点成效,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创新宣传形式,加强系统联动,提升宣传质效。规范舆情监测处置机制,落实重大决策事项舆情评估机制,高效做好舆情研判处置工作。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推动信息工作提质增效。(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四)提升规划财务工作质效。实施2024年全市人社事业发展计划。全面启动实施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部门预决算编制质量,提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组织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加强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综合办公室、工资科按职责分工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五)加强后勤服务工作。保障驻地安全,强化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高效做好印刷服务,加强物业服务监管。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持之以恒反对食品浪费。(综合办公室负责)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二十六)扛牢党建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养。深化模范机关建设,持续打造“阳光人社 服务先锋”党建品牌,常态化开展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专题研究,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把牢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局党总支部负责)
(二十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统筹谋划,树立鲜明用人导向,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优化提升干部培训质量,全面提升干部素质能力。从严抓好干部监督管理,更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机构职能运行监管。做好绩效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人事管理服务各项工作。(政工、党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政治监督,推动人社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加强源头治理,常态化进行廉政风险排查。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持续开展廉政教育月系列活动。全面开展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局党总支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