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是台儿庄区“工业突围”承上启下、借势发力的关键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中期评估年。为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提高全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总航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再发力,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再突破,着力抓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深化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1.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引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突出加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能力。充分发挥普法平台作用,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二)聚焦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3.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组织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持续深化“宪法进农村”活动,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
4.结合农业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多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农民丰收节”“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科学性地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在主题活动宣传中感悟法治精神,营造人人知法、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5.深化“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积极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及结对子活动。召集已认定的示范户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执法人员利用下乡检查,深入农村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增强农村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乡村法治环境。
(三)聚焦普法合力,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6.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局属各单位、工作室结合职能分工,落实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切实加强《农业法》《畜牧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动物防疫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7.推进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全面提升。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实,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推进全局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属各单位、工作室要充分认识到推进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密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把普法融入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各环节、全过程,确保普法工作取得成效,形成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的合力。
(二)创新普法形式,加大媒体普法宣传。结合农业农村工作特点和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充分发挥互联网和新媒体在法治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宣传涉农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三)强化指导总结。结合工作实际,分析不同服务对象、管理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吃透下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普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附件: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
台儿庄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编号 |
宣传内容 |
责任科室 |
1 |
落实党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年;做到遵法学法懂法用法;落实涉农普法宣传,利用信访、信息公开过程推进普法工作。 |
政策法规工作室 机关党组织 |
2 |
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农业普法宣传;组织党员内部政策、法律学习。 |
机关党组织 |
3 |
牵头组织“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普法活动,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和领导干部法治专题会议;开展全体干部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执法案件、许可案卷中融入普法宣传;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主动提供申请材料清单和情况说明,告知申请人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
政策法规工作室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4 |
在新型农民经营组织中普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以及食品安全等法律知识;在招商引资服务过程中,宣传资金补助、项目立项、土地审批相关法律知识,明确法律法规的底线。 |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工作室 乡村产业发展工作室 |
5 |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抽检,涉农项目组织实施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实施单位合法生产经营,同时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的学习和结业考试中加强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知识的考察。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 科技教育工作室 |
6 |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制定粮食生产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在技术指导推广中,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 |
种植业管理工作室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7 |
在土壤污染防治过程中,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法律法规;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中宣传耕地保护和土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
科技教育工作室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8 |
在指导农业生产和技术推广活动中,宣传产品质量安全、技术规程、农业安全生产等法律知识。 |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9 |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农机安全法律知识普及。 |
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室 |
10 |
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推行以案释法,向行政相对人说明违法事实、触犯法律和处罚依据;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在监督检查和许可勘察过程中,宣传农药管理、农产品安全、植物检疫、种子管理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限制农药经营许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培训;在农业技术推广、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等公共服务过程中,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在渔业执法过程中注意宣传渔业资源保护和增殖、水产品质量安全、船舶安全和渔业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限制渔业相关许可、检验、船员证考试等法律知识培训。在农机监督检查和许可勘察过程中,宣传农机安全、道路安全、农机购置补贴等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开展农机相关许可、年检法律知识培训,强化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拖拉机驾驶人考试中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知识的考察。 |
各业务工作室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1 |
在渔业技术示范与推广工作中,宣传项目立项、资金补助政策和渔业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在科技培训、试验和生产服务中融入安全生产、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在初级水产品的质量管理过程,加大宣传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无公害双认证标准。 |
畜牧与渔业管理工作室 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
12 |
利用新媒体平台、各级各类展销会等媒介进行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发布各类法律法规动态信息和通知公告。 |
办公室 各业务工作室 |
13 |
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中,坚持以案释法结合个案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同时告知群众权利和义务及申诉途径;在指导农村土地规范流转过程中宣传相关农村土地流转政策。 |
农村土地承包和减负服务工作室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工作室 |
14 |
加强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整治,做好美丽乡村创建、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相关法律政策宣传。 |
农村工作室 |
15 |
在畜牧业生猪屠宰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
动物卫生管理工作室 |
16 |
在推广种子技术过程中普及种子法、种业安全等配套法律知识。 |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17 |
牵头组织畜牧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活动,推广畜牧养殖零排放模式,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在项目立项、用地审核过程中,配合相关工作室加大资金补助、设施用地相关法律政策宣传。 |
畜牧与渔业管理工作室 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
18 |
在日常工作中,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规和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工作要求,宣传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应急处理、可追溯管理等相关政策,普及有关动物防疫、检疫等法律知识。 |
动物卫生管理工作室 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