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台儿庄区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3-22

2022年,全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践行“严、真、细、实、快”作风,贯彻智慧赋能、数字赋能、信用赋能的要求,把握强化主渠道监管、风险排查防控两条主线,突出农批市场、连锁超市、农村食品销售者三个重点,抓好“山东食链”应用、冷链疫情防控、监督抽检处置、食品摊点规范四项任务。

一、深化农市场“五项制度”

严格入市查验。督促市场开办者留存农产品销售者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复印件,严格查验并留存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强化对快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处置,落实对经营者的严控措施。严格执行不合格产品信息通报和查处反馈制度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和市场监管人员全面应用“山东食链”,推动实现信息化追溯、智慧化监管。

提升快检能力。市场落实快检国标方法,按照“一场一策”要求精准提升快检能力。规范快检数据标准和信息录入,确保检测结果实时上传快检发现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依据协议进行销毁并留存记录,对抽检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供货商实施退市并发布公告市局开展快检能力验证,省局进行复查。

强化保障措施。今年省局要修订农市场监管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指南,明确评价标准,推动“山东菜场”优化升级,整合纳入“山东食链”。市局组织对辖区内农市场开展半年交叉检查,省局开展随机抽查、通报结果并纳入评议考核。

二、加强连锁超市有效监管

压实总部主体责任。明确连锁超市总部对食品安全负总责,按照省、市出台制度措施。监督连锁超市总部及其门店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建立评价通报机制。今年省局要选取50家食品连锁超市进行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制定连锁超市食品安全体系检查指南;我区将于下半年对部分食品连锁商超、大型商超开展食品安全体系检查。组织开展连锁超市食品安全公开评价,引导企业自律,强化社会共治。建立跨区域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向总部所在地通报门店食品安全问题,督促总部加强对门店管理。

实施信用分级管理。完善并强化省局“一体化”平台食品流通安全监管模块应用,归集监管信息,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推动食品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有效衔接。构建食品连锁超市信用监管模型,探索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预警提示,推动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

三、推广应用“山东食链”

推广注册使用。6月底前组织全区获证、备案食品销售者完成“山东食链”激活、基础信息维护。年底前实现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葡萄酒、茶叶、阿胶等重点食品上下游追溯信息贯通,大型连锁超市、农批市场、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上链。

推动系统对接。指导推动食品销售者自有追溯系统数据接入“山东食链”。协调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对接追溯数据,推动实现全链条追溯。

强化数据运用。开展数据分析,对系统预警信息及时调查处置,强化风险排查。以推广应用“山东食链”引导食品销售者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逐步替代纸质追溯材料。

四、持续排查防控安全风险

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重点针对食品连锁超市、生鲜配送、校园周边、农村地区等方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每年至少1个风险隐患问题得到明显解决。规范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按照“五个到位”要求做好流通环节抽检核查处置,每季度开展风险分析。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严防进口冷链食品疫情。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持续开展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者监督检查,对备案第三方冷库进行全覆盖检查,全面落实对“八不行为”停业整顿、公开曝光要求。

落实省局舆情反馈制度。对省、市局推送的舆情信息,组织调查处置并在24小时内反馈,未处结的要完成续报、终报。对总局转办舆情按“一事多查”“一案双查”要求办理上报。

五、全面完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

推动三年行动协调深入开展。发挥牵头作用,季度调度,协调推进,推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治成效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整治工作。

深入规范农村食品销售行为。依托“山东食链”摸排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信息,加强全面监管。明确农村食品销售店规范经营要求,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

打造农村集市食品摊点样板。在每个农村集市针对食品销售、现场制售等业态的食品摊点,分别打造不少于2个样板,引导推动全面落实“六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