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民政局2020年工作计划
(一)做好救助保障,提高精准救助水平
一是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未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全面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低保保障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做好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及调整和明确困难群众家庭收入计算和扣减标准工作;三是加强低保备案管理,低保经办人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及其近亲属在本辖区内申请或享受低保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备案管理;开展低保业务知识培训。四是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严格落实《关于建立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于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实行镇(街)直接救助。
(二)构建多元养老新格局,提升养老服务保障
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幸福院规范管理及运营。2020年计划建设农村幸福院3个,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监督考核,明确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的功能和服务管理人员的职责任务;对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实行等级评定制度,提升服务质量。二是抓好居家养老市级试点区创建。完善12349养老信息平台服务功能,深入推进“时间银行”项目运营,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性平台,形成长效可持续的爱心互助模式,重点免费服务70岁以上的低保等困难老年群体,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三是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实施为期三年的改造提升工程,到2020年底前,重点提升现有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水平。利用第三方民间资本,对敬老院进行适老化改造、居住环境的提升。四是推行镇街敬老院公建民营。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敬老院管理模式,对6处公办敬老院委托第三方管理运营,采取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特困供养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区级中心敬老院或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满足不同结构人群的养老需求。五是推进医养结合。重点推进市立二院老年康复中心二期工程运营,积极发展医疗保健、休闲养老等产业,建立社区医养结合发展模式,打造精品养老产业项目,推进医养结合、医养融合。
(三)深化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全面提升村居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素质,落实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重点做好2020年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优化村庄布局和规模,加大村级合并力度;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民政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完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三治融合”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规范化建设。
(四)全面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工作
加快推进区殡仪馆改造进度,落实殡葬全民普惠政策;根据《台儿庄区殡葬综合试点方案》要求,按照目标任务逐项深入推进;持续抓好移风易俗宣传,确保2020年上半年群众满意度调查取得好成绩;大力开展移风易俗示范村(居)创建,总结交流经验做法,推进移风易俗深入开展;加强殡葬管理,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倡树“婚事新办、丧事俭办、厚养薄葬”文明新风;加快全区公益性公墓规划编制,确保用地合法合规;积极推进全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殡葬服务市场监管,重点对城区殡葬用品占道经营、占道治丧、沿街棺木店的整治,规范殡仪服务车辆管理。
(五)加快发展慈善事业,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积极开展“爱心助学”、“情暖万家”、“慈心一日捐”、“慈善法”宣传等慈善公益活动;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鼓励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动员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开展公益活动,为留守儿童、老年人、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拓宽社工人员服务技能。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机关党建
加强机关政治建设,继续打造“红心向党、情系民生”特色党建品牌,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结合“工作落实年”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民政各项工作。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利用“民政大讲堂”、28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强国,深化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好“三会一课”、灯塔在线管理,及时把各项活动上传灯塔e支部。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任务落实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引领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党支部加强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分析工作,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