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工作计划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2-27

健全医保政策体系一是完善基本医保制度。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将2020年度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220元提高到260元,财政补助由490元提高到520元。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做好医保信息传递工作。在征缴工作前,从系统中导出上年度参保人员信息形成参保人员应缴费明细信息清册,传递给税务部门。二是健全大病保险运行机制。按照省市医疗保障局部署,完善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按规定比例划拨至承办的保险公司。按市局安排,做好大病保险清算、评估和基金专项核查工作。三是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建立医疗救助人员信息台账,做好医疗救助资金分配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一站式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困难群体实行再救助的政策措施。四是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贯彻实施医保扶贫三年行动方案,摸清四类人员底数,做好分析比对。继续做好四类人群的大病保险倾斜政策。五是开展职工医疗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改革。根据全省时间进度安排,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推动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打通基金池子,统一调剂使用基金。六是做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按照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完成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征收工作。七是推行门诊慢性病种联网结算。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完成省内异地门诊慢性病联网结算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垫资和跑腿报销问题。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一是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统筹卫健、公安、财政、市场监管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加强联动,做好工作衔接,及时互通消息并反馈工作动态,进一步形成打击欺诈骗保合力。做到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大数据分析、智能监控做好重点核查。按照市局要求,着力推进“四个延伸”。加强正面宣传,加大公开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基金运行风险管控。强化医保经办基金管理和稽核内控职责,健全内控管理机制,实现业务信息流、财务数据流、银行资金流闭环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市局要求,建立医保基金运行月快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制度。三是强化基金监管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好市局关于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操作规程,规范举报线索的调查、处理和反馈的工作流程和办案机制。四是健全医保智能监控体系。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细化完善事前预警、事中监控,扩大监管范围,提高监控质量,确保基金安全。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工作。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做好“4+7”试点25种药品扩围工作,确保采购用量分解、购销合同签订、医保资金预付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四个关键环节落实到位,即用量、及时回款、质量安全、足量供应。二是深入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时间表,做好取消耗材加成、调整综合、病理、诊疗、介入、手术、中医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等前期准备工作,开展好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逐步理顺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形成机制。三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省医保局关于DRGs支付方式改革“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的工作思路,分阶段扎实推进工作。进一步完善总额控制下,按病种、按床日、按次均、按人头付费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落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

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照统一经办事项名称、统一经办方式、统一经办流程、统一申办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服务标准的“六统一”要求,和证明材料最少、办事流程最简、办理时限最短、服务质量最优的“四最”改革目标,提升医保经办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医疗保障经办队伍建设,健全医保经办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妥善做好过渡期间医疗保险费征缴的各项衔接工作。加强与税务、人社、财政部门对接,切实保障医疗保险费征收职能划转税务部门后,参保率不降低,四类人群全覆盖。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即时结算。

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不忘初心主题教育活动,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聚焦群众就医看病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医保管理服务精细度、人民群众就医看病便捷度、医保医药服务满意度,切实以人民为中心。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动员大会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努力让群众“少跑一次腿、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