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体系】台儿庄区中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6-26

为更好地向社会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以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或修订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要求,编制台儿庄区中医院信息公开制度。

一、范围形式

(一)公开范围:

1.机构介绍包括医院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分工等。

2.工作动态包括医院工作动态、印发的通知、通告等可公开的临时性文件。

3.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包括与卫生相关的国家级、省级、地方性法律法规、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对相关政策的解读。

4.规划计划包括医院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卫生工作专项计划、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

5.人事信息包括招聘和录用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及相关教育培训信息等。

6.资金信息包括可公开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可公开的其他资金信息。

7.业务事项包括台儿庄区中医院职能范围内各项业务工作,如:特色专科、专家介绍等。

8.应急管理主要包括:关于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政策文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9.其他事项《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单位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单位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审核发布

1.是否涉及国家秘密;

2.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4.是否属敏感性问题;

5.当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6.信息内容和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7.其他一些需要根据情况把握的信息。

8.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或不良信息传播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管理维护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发布,发布信息要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制订和完善信息发布的内容清单,明确日常发布、定期发布和随时发布的类别、时限和主体,根据信息不同内容性质分级分类处理,选择信息发布途径和方式,把握好信息发布的基调、倾向、角度。

(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应建立规范的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和信息管理文档,并指定专人管理,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文档的登记、保管、借阅 和销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回应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台儿庄区中医院办公室。负责推进、更新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华兴路79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周一到周五全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277400

联系电话:0632-6636800

电子箱:tzy6636800@163.com

枣庄市台儿庄区中医院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