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台儿庄区运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向转诊服务内容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9-19


一、服务内容:

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

二、合作机构(名称):

合作机构:台儿庄区中医院  枣庄市立医院

三、双向转诊流程

(一)转入

1.辖区卫生室转入

(1)辖区卫生室上转病人时填写《双向转诊(转出)单》,注明初步诊断,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告知患者在我院就诊时交门诊医生或办理入院时交接诊医师。

(2)双向转诊单分存根栏与转诊栏,病人转入时需持《双向转诊(转出)单》就诊,

存根栏由转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留存。

(3)医院接诊后,及时安排转诊病人至相应病区或门诊。并告知住院病人及时将《双向转诊(转出)单》,

交于医生。门诊病人《双向转诊(转出)单》由经治医生留存,每天下班前门负责统一收集汇总。

(4)医务科收取《双向转诊(转出)单》后,做好详细登记,包括转诊病人基本情况、转诊医院、转诊医生、

联系电话和转入科室等内容。

(5)医院在接收辖区卫生室转诊病人,并进行相应的诊断治疗期间,专业医生有义务接受基层医生的咨询,

并将病人的治疗情况反馈乡村医生。

2.上级转回

(1)病人携上级医院开具的《双向转诊(回转)单》门诊就医,由门诊经治医生收取转诊单,

门诊医师每日下班前集中收集统一登记。

(2)病人携上级医院开具的《双向转诊(回转)单》到我院住院治疗,病人在办理入院手续时由医保科统一

收取转诊单,集中登记。

(二)转出

1.转回首诊卫生室

(1)当病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进入康复期时,符合医院双向转诊转出标准的,征求病人及家属同意,

可以将病人转回辖区卫生室进一步康复治疗。

(2)转回时经治医生应填写《双向转诊(回转)单》,说明诊疗过程、继续治疗的建议和注意事项,

科主任签字同意后,办理结算手续。

(3)责任医生要妥善安排及时将病人转回辖区卫生室,并根据需要指导治疗和康复,必要时接受再次转诊。

(4)医务科负责下转病人的登记和汇总。

2.转上级医院

(1)当病情需要,征求病人家属同意,请示科室主任和医务科后,可以将病人转往上级医院诊治。

(2)转上级医院门诊治疗的由经治医生开具《双向转诊(转出)单》,在门诊盖章,病人携《双向转诊(转出)

单》,自行前往上级医院诊疗。门诊导医做好转诊病人的登记统计工作。

(3)转往上级医院住院治疗的由经治医生开具《双向转诊(转出)单》,科室主任审核同意,报医务科备案。

(三)其他事项

1.《双向转诊(转出)单》和《双向转诊(回转)单》需要的请自行打印。

2.医务科负责双向转诊工作上下衔接和数据收集汇总、分析报告。

四、联系方式

办公室:0632-802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