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诊疗】台儿庄区运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约挂号注意事项
为了方便患者诊疗、缓解上午挂号拥挤、住院难等现象,我中心将推出现场预约及电话预约诊疗制度实施方法如下:
1.途径: 预约电话0632-8025120 。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需提前两天,预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期间即:
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00-17:30
2.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均不含门诊挂号费。
3.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有效的联系电话。
4.流程: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收费处交费,然后到专家门诊及相关科室就诊,检查。
5.注意事项:门诊号是有限资源,如您确定不来就诊,电话预约者请一定在就诊前一天15:00之前电话取消预约项,否则记违约一次。对于一个月内三次以上(包括三次)违约者,将取消其半年内的预约资格。
(一)分诊
门诊导医台服务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帮助病人正确选科,应做到非传染病与传染病分开,防止门诊范围内的交叉感染,从而提高门诊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挂号
1、门诊病人就诊时必须挂号。
2、就诊病人缴费可使用现金、微信、医保卡、电子医保凭证等均可。
(三)候诊
1、病人挂号后到相应门诊科室候诊。
2、就诊人员较多的科室门诊导医要维持好候诊室的秩序,告诉病人等候次序,安排病人依次就诊。
3、对病情较重较急的病人及时安排优先就诊,回答病人提出的相关问题,需进行特殊检查或转科转院的病人进行指导和处理帮助,对可疑传染病人采取及时措施,对病人进行健康宣教、保持门诊环境的有序、安静和卫生。
(四)就诊
1、门诊导医按挂号顺序把病人依次分配到诊室就诊,注意保护病人的隐私权。
2、诊室要求每位医师每次就诊一位病人,允许一位家属陪同,其他病人不得入内。
3、医师接待病人前以及诊治完每一门诊病人后都要洗手;要耐心听取病人的病史陈诉和进行认真的体检,必要时作相应的检验和特殊检查。
4、医师根据病情和检查作出初步诊断;要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做到简明扼要、明确清楚、内容规范、项目齐全。
5、医师提出的治疗意见应向病人清楚而如实地说明,在征得病人同意后才能予以治疗(包括手术),或开出处方到药房取药,或到药店购药。
6、医师对疾病诊断有疑问,可嘱病人复诊复查,或请上级医师会诊,或进行疑难病例讨论直至转科转院。
7、凡病情复杂或较重,门诊难以作出有效处理者,应转至上级医院。
8、凡需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者,应由院办统一盖章,以保持诊断书的严肃性。
(五)医技科室检查和治疗
1、凡需要作化验检查、放射超声影像检查、心电、门诊小手术、注射、清创换药等检查治疗时,医师必须开出检查或治疗申请单。
2、医师应嘱咐检查或治疗前的准备及注意事项,对个别要预约登记者应予说明,并告诉上述检查单的报告出具时间和取单地点、手续等。
(六)取药
1、门诊医师必须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处方内容齐全,书写端正清楚,不得涂改(有涂改时医师要在涂改处签字)。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凡毒、麻、限剧药物处方要严格按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和麻醉药管理办法执行。门诊医师要嘱告病人所开处方药物内容和用途。
3、药剂科发药前要认真查对,并向病人说明用法和注意事项。
(七)离院、留院观察、转院
1、病人经诊治后,大多数人取药后离院回家,但病情较重或诊断不明需进一步观察病情变化者,可根据病情程序,作出留院观察或转院治疗。
2、对应转院治疗者,要开具转院意见书,并提出转向何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