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须知】运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留观、入院、出院、转院制度及服务流程
一、留观制度及流程
1、根据病情需要,必须急诊观察的病人,可在观察室进行观察,观察时间一般为24小时,最长不超过72小时。
2、有下例病情可选择急诊留观:
(1)诊断明确短期内可治愈者。
(2)符合入院条件病区暂无床者。
(3)其他需要留观者。
3、凡留观病人,办理收住手续后,送入观察室。
4、需留观的患者,医生应向值班护士交待病情、观察项目、观察要求、注意事项,按规范下达医嘱,完成病历书写。护士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做好治疗、护理工作,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及时、准确完成护理记录。对危重患者,护士应做到"六掌握":姓名、病情、诊断、治疗及各种检查告指标和心理状态。
5、留观患者根据病情需要由值班医生或护士长商定陪伴人员,人数不超过2人。非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逗留。
6、留观病人应遵守本院各项有关规章制度,探视人员和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喧哗和吸烟。
7、患者离开急诊观察室或,应有医师的医嘱,护士根据医嘱为患者办理出院、转院手续,做好费用结算和健康宣教。
8、急性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不属留观范畴。性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不属留观范畴。
二、入院制度及流程:
1、患者住院,须持有本院门诊医师签署收住院意见的门诊病历,持有效证件、住院押金及生活必需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患者或家属要保存好有关收据)。
2、接诊新入院患者的病房护士将病人带到准备好的病床及用物的病室内,对危重患者,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3、患者安置好后,医护人员应主动热情向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并签字。同时协助患者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患者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
4、患者入院后应及时通知负责医师检查患者,及时执行医嘱,制定整体护理计划。
5、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出院制度及流程:
1、患者出院,须由经治医师下出院医嘱,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办出院手续并报销结算。
2、患者出院前,由责任护士及主管医师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目前的病情;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饮食;活动;复诊时间等。
3、患者出院时,应交清公物,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并领取出院带药后方能出院。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患者要认真核对清单,发现问题及时与护士联系解决。
4、责任护士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并协助整理物品。
5、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转科制度及流程:
1、患者因病情需要转科,须经主管医生开出患者转科医嘱。
2、患者转科须经转入科室同意,转科前需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时间转科。转出科应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及时进行检查治疗。
五、转院制度及流程:
1、我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诊治的患者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经管医师提出,分管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科,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转院时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3、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转院。重症患者转院,患者家属及单位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可由经管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及病历资料交接手续。
4、转院时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患者转去,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5、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相关事宜应请患者及其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