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须知】台儿庄区人民医院探视、陪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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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2
一、制定目的: 规范探视、陪伴人员的管理。
二、适用范围: 所有探视、陪伴人员。
三、主要内容
(一)探视制度
1.探视者要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或遇到特殊时期按医院规定为准)。
2.探视危重患者,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
3.探视者每次不超过2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入内。
4.重症监护室原则上谢绝探视或根据实际情况定点短时探视。
5.传染病、流感患者禁止探视。
6.医院职工进入病房时须佩戴胸牌,任何人均不得介绍或带探视人员进入病房,违者保安、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入。
7.各种呼吸道疾病疫情期间禁止探视。
(二)陪伴制度
1.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陪伴者,经分管医师下达医嘱,护理人员根据医嘱发放陪伴证,患者病情稳定后若取消陪伴,收回陪伴证。
2.每张陪伴证只允许一人陪伴,每床只限1人陪伴,特殊情况(如小儿、产妇、手术、抢救等),根据医嘱可留2人。
3.陪伴人员凭陪伴证进出病房,当陪伴人员有事外出时,要告知值班人员,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病房。
4.陪伴人员应遵守医院相关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保持病房安静、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