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须知】台儿庄区人民医院探视、陪伴管理制度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3-12

   一、制定目的:  规范探视、陪伴人员的管理。

二、适用范围:  所有探视、陪伴人员。

三、主要内容

(一)探视制度

1.探视者要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或遇到特殊时期按医院规定为准)。

2.探视危重患者,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

3.探视者每次不超过2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入内。

4.重症监护室原则上谢绝探视或根据实际情况定点短时探视。

5.传染病、流感患者禁止探视。

6.医院职工进入病房时须佩戴胸牌,任何人均不得介绍或带探视人员进入病房,违者保安、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入。

7.各种呼吸道疾病疫情期间禁止探视。

(二)陪伴制度

1.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陪伴者,经分管医师下达医嘱,护理人员根据医嘱发放陪伴证,患者病情稳定后若取消陪伴,收回陪伴证。

2.每张陪伴证只允许一人陪伴,每床只限1人陪伴,特殊情况(如小儿、产妇、手术、抢救等),根据医嘱可留2人。

3.陪伴人员凭陪伴证进出病房,当陪伴人员有事外出时,要告知值班人员,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病房。

4.陪伴人员应遵守医院相关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保持病房安静、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