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须知】台儿庄区人民医院病区管理制度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6-12

   一、制定目的: 为患者提供安全、整洁、安静、舒适的治疗环境。

二、适用范围:  全院各病区及护理单元。

三、主要内容

(一)安全要求:

1.地面保持清洁、干燥,防止人员滑倒,在病区走廊张贴防跌倒标识,走廊墙上和卫生间安装扶手,便于患者行走和入厕时使用,病室门和卫生间的房门不得上锁病,室内不准煮食;不准使用明火,楼梯及过道不准堆放杂物,保持通畅。

2.病区有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护栏、保护具、呼叫系统等,老、幼、昏迷、精神异常的患者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躁动患者使用保护具,严加看护。

3.各种急救设备、物品、药品处于备用状态,专人管理,定位放置,定期检查、清洁、保养、维修,保持性能良好。

4.预防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监护室禁止患者及家属携带任何利器入内;普通病房有自杀倾向患者时,病室内禁止出现任何利器,同时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电器设备、氧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5.向患者或家属进行安全教育,并嘱其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保管好自带物品,防止遗失,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准离开医院,如确需离开,向管床医生进行汇报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整洁要求:

1.保持病室卫生清洁,室内物品和床单位整齐,病床相距均等,固定位置,不得任意搬动。

2.床头柜台面放水杯和需常使用的物品,床底不放杂物,窗台上不放物品。

3.病区内墙上张贴公布内容与医院要求一致,保持张贴物整洁、温馨、平整,及时更新张贴内容。

4.治疗室、换药室、办公室等场所保持整洁,物品定位管理,公共区域内不可存放私人物品。

(三)安静要求:

1.做好探视、陪护管理工作,保持病室安静。

2.减少噪音,工作人员做到“四轻”(走路轻、说话轻、开关门窗轻、操作轻)。

(四)舒适要求:

1.病室常通风,禁止吸烟。

2.床单位整洁,床品每周更换或按需更换;病员服清洁;按需更换。

3.患者休息和进餐时减少治疗。

(五)护士长全面负责病房的管理工作。

(六)所有工作人员有义务维护安全、整洁、安静、舒适的病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