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台儿庄区邳庄镇卫生院招标采购
邳庄镇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上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负责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除特殊规定其他科室不得自行购入药品。属集中招标的药品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招标采购。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 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并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并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河南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年度中标目录采购药品,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售价。药剂科还应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网上申报、采购的工作,做好药品招标采购的信息归纳与反馈。
五、对于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未覆盖到的临床紧缺、必须的小品种药品必须按照上级药品集中招标负责部门的具体要求完善相应的备案采购工作,经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
六、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年度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主管副院长、院长依次审核同意方可采购,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
七、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购进。
八、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书》进行严格审验,审验合格方可对药品验收入库。
九、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依据票据建立购进记录,票据和购进记录应记载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单位、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等项内容。票据交由财务部门入账存档备查。
十、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
十一、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或参加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投标并作为中标方但拒不履行中标结果的供货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招标采购负责部门汇报以便规范和监督其违约行为,保障正常采购行为的进行。
十二、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和药品相关信息,如实反映药品来源、去向、医保类别、效期、库存等相关信息。
邳庄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