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处理】台儿庄区泥沟中心卫生院纠纷处理
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
1和解 所谓和解是没有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谈判,对各自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调解 调解是指在卫生行政机关、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着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调解。
3,诉讼 民事诉讼是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对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中,患方(及家属)认为医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当事人到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可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祝,与科室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份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以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的医疗纠份,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医疗机秩序的通告》,上报区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二、医疗纠份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区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区卫健局医政科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三、投诉方法
1、医务科电话: 0632--6511213
2、办公室电话: 0632--651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