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马兰屯镇卫生院基本公卫公开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6-20

马兰屯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内部人员绩效评价制度

    加强对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的公平性及可行性,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年版)》、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逐步建立我镇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体系,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职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绩效优先的原则。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和政策措施,有效地开展考核工作。

(二)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的真实情况。

(三)坚持全面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和补助经费使用监督,通过全面考核促进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服务章程不断规范。

三、考核对象及绩效评价频次

马兰屯镇卫生院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科室和人员。

公卫内部绩效考核每月一次。

四、考核目标

   1、健康档案:保证2022年全年建档率不低于90%;完成所有档案的清理清查工作,完成所有档案向居民开放,动态使用率达到70%。

   2、健康教育工作:要真实,有意义。按照要求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院不少于12版,卫生室不少于6版,印刷发放不少于10种健康教育资料,每个月进行一次健康知识讲座,不少于9次健康咨询活动;定期循环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

   3、预防接种。建立健全计免制度,规范计免接种操作,做好疫苗的出入库管理。根据上级要求,进行相关疫苗的强化,适龄儿童“五苗”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指定范围及人群接种率达95%。新生儿建卡率、建证率、卡证符合率都达到100%。入托学生验证率达100%。

4、做好新生儿访视及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的健康管理工作。基层医疗机构应安排工作人员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为辖区内0-6岁儿童提供相应频次的健康管理服务。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90%。在开展儿童健康管理过程中,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9〕9号),规范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加强儿童肥胖筛查和健康指导,积极开展儿童肥胖防控。

  5.严格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按项目要求、当地资源条件及实际情况,规范服务流程,做好卫生院与妇幼保健机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无缝衔接,不能承担孕产妇服务的基层机构可购买服务,确保孕产妇接受全程管理和服务。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均应≥90%。

  6.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老年人体检项目,全面开展规定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并做好健康评价和个体化健康指导,确保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

  7.提高慢性病管理率和控制率。将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与医疗服务相结合,做好筛查工作,切实落实随访、体检等服务,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43%、≥41%,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均应≥65%。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以及与镇(街道)、村(居)委会的协作,对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在≥90%。

  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对辖区内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做好督导服药、随访管理及结案评估工作。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

  10.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加大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力度,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工作。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均应≥65%。

  11.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及时做好发现、登记、上报等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患者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等工作。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均应达到100%。

  12.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规范要求,全面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加强与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配合、协作,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提高其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评价方式及考核结果应用:

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行月评价、年终综合评价的方式开展,考核以项目综合管理、项目执行和效果评价为主要内容,以现场核实为主。所有数据资料均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由公共卫生科项目负责人抽查一定数量的电子健康档案进行质量考核,核查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质量。每月反馈抽查结果。

所有公卫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其所完成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及满意度并结合成本测算发放,并结合区卫健局考核的结果,并结合区卫健局考核的结果,以季度为单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第1名1000元,第2名800元,第3名600元,第4名为500元,第5名300元,第6名0元);区级考核分值达到90分以上按照核准的绩效工资给予发放,低于90分按照核准的绩效工资分值的比例进行发放绩效工资。


2022马兰基本公卫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


马兰屯镇202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全振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原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按照《改革方案》要求,从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中划入的地方病、职业病防治,两癌筛查、增补叶酸、孕前优生、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人口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等内容。

第三条  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卫生院、村(居)卫生室(服务站)等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向全镇城乡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成本补助和工作经费。

第四条 项目专项资金必须按照合理规划,科学论证,统一分配,分级管理,讲求绩效,量效挂钩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经费标准拨付资金。                                                                                                                                           

第二章  资金拨付

第五条 根据当年枣庄市、台儿庄区级财政对我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和台儿庄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数额,结合全镇城乡实际常住人口,确定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2021年人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总经费为人均79元,其中原12大项经费补助标准为人均70元,2021年新增5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9元部分仍用于地方病、职业病防治,两癌筛查、增补叶酸、孕前优生、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人口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等服务内容。

第六条  卫生院应于上一年第四季度编制当年本机构项目预算,报区卫健局审批;区卫健局审核汇总后,报区财政局核定批复。

第七条 按照《2022年度马兰屯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马卫发[2022]7号文件的要求,开展对各科室、各卫生室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资金拨付金额。

第三章  资金使用

第八条 卫生院对下拨的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统一归口到单位财务部门,实行专账管理,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

第九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严格遵守《政府会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补充规定》的要求,分别进行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核算,拨入款项财务会计计入“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科目,预算会计计入“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支出—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科目,支出要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支出项目列支。专项资金的使用率要与项目工作进度相适应。

第十条卫生院负责对村(居)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日常考核,依据对乡医核定的不低于40%的工作量和考核结果,将不低于人均28元的补助标准补助到村(居)卫生室。

第四章  资金监督

第十一条  区财政局和区卫健局按照《枣庄市财政局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  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枣财社[2020]8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将及时制止限期纠正。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机制,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中共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儿庄区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台儿庄区区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字[2020]23号)文件要求,要将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制定具体科学的绩效考核方案。卫生院会对项目实施情况每年进行四次考核评估,考评结果作为分配和核拨专项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或事业经费等。

第十四条有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因失职或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流失的,一经发现,将暂缓该单位项目资金的后续拨付,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逾期未能整改的,将收回已下达的补助资金,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关于印发《2022年马兰屯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程序,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推动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根据国家及省、市、区各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2年马兰屯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

一、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村卫生室和其他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人员。

(二)考核时间:考核周期按每季度开展1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考核村卫生室的职责分工和落实、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服务模式、人员培训、项目宣传、数据统计分析、绩效考核工作落实等情况。

()项目执行。考核卫生室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情况,包括各类服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

()项目效果。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的健康档案动态使用、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效果、居民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基层医务人员满意度等情况,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的成效。

三、考核方法步骤

1、制定绩效考核方案,下发绩效考核通知,告知考核内容、办法、程序、及需准备考核资料和结果应用方式等。

2、收集考核材料:提前收集自查考核报告、自查考核数据、相关人口数据和卫生数据等基础资料,了解项目工作基本情况。

3.制定考核细则:确定细化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统一制作各类考核工具表、统计表、问题反馈表等;根据考核人员遴选标准,组织考核组,并开展考核前培训。

4.实施现场考核。

    1)按照考核方案要求,抽取服务对象等。

2)收集、查阅和核实项目管理制度、考核填报表、健康档案和其它相关资料。并根据资料核查情况,实地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记录所有原始数据和核查情况,对重要数据和资料,通过复印、拍照、收集原件或电子版等方式留存,以备复核。

3)定性访谈和问卷调查。通过定性访谈和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基层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进行调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电话访谈等其他方式。

4)根据评分表,对各考核指标进行评分。

5)及时反馈交流,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应提供证明材料。

6)严格遵循考核方案,遵守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开展情况。加强质量控制,统一解答相关技术问题。考核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对考核数据、考核材料的完整性、客观性进行复核。

7)现场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对考核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可信性进行整体复核,校正或清理错误的数据,补全不完整的材料。汇总、分析考核数据,撰写本项目现场考核报告。

整理分析各项目的现场考核报告、考核数据和过程资料,总结项目和考核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形成核工作报告。

四、考核结果应用

(一)信息公开。卫生室两级要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及时向上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报送考核结果和应用情况,向卫生室通报考核结果,以适宜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绩效考核结果。

(二)奖惩机制。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财政、卫生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资金总数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核定。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考核,考核得分在90及以上全额发放公共卫生资金,70及以上至90分以下按照得分比例发放,70分以下根据相关规定限期一个月整改,由公卫办组织人员进行再次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照最初得分标准发放公共卫生资金,对考核后3名的卫生室分别进行30%、20%、10%处罚。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卫生室,由院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收回服务区域另行安排。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下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工作重点,考核体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适当调整。卫生院每年度单列部分资金作为考核奖励基金,对绩效考核成绩突出的、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资金(每季度拿出激励资金,表彰前十名卫生室),成绩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予以一定处罚基金(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核定任务。卫生院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工作重点。

(四)强化整改。卫生院对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交流。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及时提出改进服务和加强管理的意见,督促卫生室建立整改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卫生室,除扣减相应的补助资金,要追究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充分认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重要性,逐步探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效果指标纳入对地方政府工作考核、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等考核指标。

(二)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考核领导机制,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要明确负责绩效考核的机构和具体人员,推进完善考核专家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加强机构管理,通过绩效考核,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提升考核水平:建立相对稳定的考核队伍,包括从事卫生管理、财务管理、公共卫生、中医药、基层医疗卫生等专业,具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管理、服务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具有协作精神的人员。加强考核专家队伍培训,熟悉工作规范和考核要求,准确掌握考核标准。发挥公共卫生专业队伍的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考核结果作为辖区项目绩效考核的依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宣传,通过广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使城乡居民了解项目内容和免费服务政策,调动其参与积极性。

2022年马兰屯镇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巩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果,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增强群众对项目的获得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宣传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重点突出: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及其家长等重点人群;辖区农贸市场、工业园区、等流动人群进行宣传。

、宣传内容

  (一)积极传播国家主题。按照工作要求,积极传播国家主题宣传海报、公益广告有针对性地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

  (二)深入宣传项目内容。充分利用不同载体、不同形式,向辖区居民宣传国家12大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详细解读项目目的和意义,使不同人群了解、熟知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权利义务及获得渠道,有针对性地解决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知晓率不高而导致的依从性低的问题。

  (三)同步宣传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月为契机,结合我镇开展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同步宣传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等内容,同时,全面宣传获得服务的渠道,公示提供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提供签约服务的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率,确保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和签约服务工作宣传的实效性。

三、宣传形式
  按照“十个一”要求,全面做好宣传活动。
  (一)制作一张地图。制作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分布图、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有条件的地区可制作电子地图,在当地主要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显著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栏或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站、微博、微信进行发布,使群众能够方便地到居住地或工作地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
  (二)发放一本手册。向辖区居民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手册,实现辖区常住居民(包括流动人口)“一户一册”,老年人、孕产妇、农民工等重点人群要“人手一册”。手册应包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分布图、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项目12大类45项内容、主要科室联系方式、片区划分和责任医生联系方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健康教育知识情况等。
  (三)贴发一张联系卡。主动与辖区街道、社区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建立工作联系,在居民小区和单元楼宇公共告示栏、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张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联系卡。
  (四)张贴一个温馨提示卡。在入户为重点人群提供免费服务时,如未见到服务对象,应在其家门上贴一张粉色的温馨提示卡,提示居民何种方式、何时、何地应接受免费的服务;对同一服务对象第二次温馨提示应换橙色的温馨提示卡;对同一服务对象第三次温馨提示应换红色的温馨提示卡。对同一服务对象多次进行温馨提示应换不同颜色的温馨提示卡,以提高警示效果,促使居民主动接受国家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举办一次签约仪式。筹划举办一次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仪式,并现场对有需求的、行动不便老年家庭等重点人群,签订家庭医生式服务契约。
  (六)更换一期宣传板。更换一期宣传板。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出一期宣传板(栏)。增强宣传板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时效性,在每期的宣传板上要固定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地址、责任医生的联系方式。

  (七)悬挂一幅宣传标语。利用电子屏幕,投放宣传标语,在人群集中位置,悬挂永久性宣传标语
  (八)举办一场项目大讲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开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讲堂”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开展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九)举办一次宣传板集中展示活动。在辖区范围内举办一次宣传板集中展示活动。
  (十)建立一个沟通平台。开通机构微博、微信等,充分发挥其互动性强、网民参与度高、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使居民可以随时通过文字、语音等方式,与机构进行沟通交流。有条件的机构可以利用现有信息平台开发手机app软件,为居民提供服务机构定位查询、随访预约、体检结果查询、门诊咨询等便捷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效、提升居民感受度作为活动目标,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服务意识,把“我服务,你健康”作为卫生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充分认识到开展项目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重点工作,将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与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宣传活动列入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要紧密围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制订本单位活动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社会氛围,推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狠抓措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为推进活动宣传广泛开展,利用条幅、电子屏幕,海报、宣传手册、宣传栏微信等信息媒介,组织开展项目公益宣传,制作一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资料发放至各村卫生室。从工作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活动。共同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

  (三)突出关键内容,在活动中,利用健康主题日、健康体检等特殊节日,围绕老年人、慢病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以签约服务、义诊、咨询、随访服务、健康讲座等,也有机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中医养生保健宣传月活动载体,通过现场咨询、资料发放、展板展示、视频播放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单位候诊区以及辖区公共场所等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板,以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使城乡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免费服务政策,提高社会关注度。提升居民认可度和满意度。同时,组织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学习和培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和水平。


马兰屯镇202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标和经费补助参考标准测算说明

一、测算依据原则

(一)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卫基层字[2021]5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卫基层字[2021]2号)、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枣庄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枣卫办字[2021]40号)、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台儿庄区财政《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枣卫办字〔202192号)文件精神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202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79元,其中原12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补助标准70元。按照“倾斜基层、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提高质量”的原则,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扩大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服务质量,提高居民感受度。2021年新增5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 4 部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 〔2019〕113 号)《省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项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16〕24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本地项目内容和任务量,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合理测算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按照《关于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鲁卫财发〔2015〕1号)要求,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合理确定乡村两级任务分工,加大对村医支持力度,使其承担40%左右的任务,并给予相应补助。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受能力和补助经费承载项目内容及数量的基础上,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覆盖范围、目标。

二、测算方法

(一)本成本测算参照成本测算表,按照我平均水平进行测算,仅供各镇街参考。经费补助分两类,一类按机构补助,包括部分健康教育内容、传染病防治和卫生监督协管等,一类按服务对象补助,包括健康档案、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病管理、糖尿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等。

    (二)人均经费分解=单位标准*测算基数*比率/总人口

(三)测算表中,77661人为全常住人口数(数据来源:上年度公共卫生服务报表)。我镇有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21个。根据2021年度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情况季报表(年报表)数据测算2022年全出生人口数约515人,孕产妇为500人;已纳入规范管理的0-6岁儿童数约3975人;目前我65岁及以上人口占15.13%(数据来源:市卫生健康委提供),由此推算全镇65岁以上人口为11750人。

(四)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测算。根据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枣庄市财政《关于做好全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枣卫办字〔2020142号)文件精神要求,2022年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确定为以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

(五)慢性病患者管理目标人数测算。鉴于我目前无18岁以上完整人群的高血压和糖尿病发病数据,参照国家统一的成人发病率估算我区数据(24.36%、9.45%),马兰屯镇18岁以上常住人口为62129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43%、≥41%据此测算所得,全高血压为6732人,糖尿病为2471人。

(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测算。数据采用我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报告数据其中居家治疗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为323

各单位务必按照绩效评价方案要求,结合此文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落实到位。


2022马兰基本公卫绩效考核指标体系.doc 22.6.27辖区卫生室及村庄.xls 2022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区域划分一览表.xls 马兰公共卫生分工表20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