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台儿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机构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中心的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承担收集、整理、归纳中心工作计划、总结,起草和处理综合性来往文件,审核、修改各科室起草的文件、函件、报告等;承担各类会议的组织和相应决议的贯彻实施;承担文电、通讯、车辆、图书、信息、安全生产、收发、打印、档案、印鉴管理和来人来访接待;承担员工考勤;承担房屋、办公设备、水、电维护管理;承担安全保卫、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水处理。
(二)财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财经、财会、物价、税收等财会法律、法规、政策,制定中心财务管理制度,防止违规、违纪情况发生;承担制定中心财务计划、预算、决算和财务总结;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定期提交财务分析报告,及时向中心领导提供意见和建议;承担中心财务收支、账目、现金、票据管理、财务报表和工资发放;承担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账实相符。
(三)党务人事工作室
承担党支部、工会、共青团等日常工作;承担党的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协助领导制定各项工作计划、总结、方案、汇报材料等文字工作;承担党支部会议记录、督办等工作;落实上级各项党建和纪检各项工作任务;承担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党员培训教育、发展、党费收缴,党员年报、党组织换届、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承担中心内部机构设置、编制与岗位管理工作;承担干部职工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绩效、考核、奖惩、工资、社保、年报、晋升与聘用等。组织执业医师注册、医师下基层和干部对口支援工作。承担退休人员的手续办理、离退休人员的有关待遇的落实,离退休党员干部的走访慰问等。
(四)健康教育科
承担全区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资料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理论、方法与策略研究,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相关的规划、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承担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媒体及下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有关人员的培训。总结推广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开展健康传播活动,向公众传播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相关理念、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健康素养。收集、加工、整理和发布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核心信息;拟定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信息规范和标准,对社会上健康相关信息进行监测、评估和引导。开展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需求与效果评估,及时发布监测与评估结果。
(五)传染病防治科
1.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收集和掌握国内外传染病的流行动态和规律,做好动态分析,为上级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承担全区传染病控制监测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资料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对重大疫情、传染病暴发流行组织调查、制订控制对策并组织实施;开展传染病调查和宣传教育;承担疫情、疾病监测等业务工作报表和资料整理、统计分析和上报;承担对镇(街)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
2.承担全区寄生虫病、自然疫源病防治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资料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开展疫情监测和预测预报;对重大疫情组织调查、制订控制对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寄生虫病、自然疫源病调查和宣传教育;承担对镇(街)寄生虫病、自然疫源病防治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
(六)病媒生物科
承担全区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指导;拟定全区病媒生物防制的业务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和评价;承担全区病媒生物有关基本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应用;承担全区病媒生物的种群密度、分布、消长、侵害状况和携带相关病原体的调查与监测;承担对疫源地、灾区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承担卫生杀虫剂、灭鼠剂的效果检测、抗药性监测等。
(七)免疫规划科
协助区卫生健康局制定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制定辖区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相关技术方案,开展免疫规划实施和预防接种服务的督导、考核和评价工作;拟定辖区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承担免疫规划疫苗的接收、分发和使用管理;协助区卫生健康局制定冷链设备装备、更新计划,指导辖区冷链设备管理和温度监测;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重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工作,协助区卫生健康局开展预防接种相关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疫苗可预防疾病的监测、调查和疫情控制;承担辖区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和使用管理,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免疫规划相关基础信息;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开展预防接种相关业务的调查研究。
(八)结核病防治科
根据省级、市级结核病防治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下,协助制定本区结核病防治规划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承担全区结核病防治规划的落实,承担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基层公共卫生机构的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考核;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建立与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例会工作制度,按月度开展工作协调和沟通;承担所辖区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更新和安全管理;开展辖区内肺结核疫情的监测、报告和通报;对聚集性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组织开展结核病重点人群的监测与预防控制、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以及对基层报告的失访患者开展追访等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患者管理和实验室工作的质量控制;组织开展辖区内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
(九)慢病科
1.承担制定全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恶性肿瘤、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行为危险因素监测、患病监测、死因监测及专项调查;指导、推动慢病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承担相关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与健康教育等工作。
2.承担全区地方病防治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资料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开展地方病宣传教育;承担对镇(街)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
(十)艾滋病防治科
从事艾滋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HIV抗体确认、心理咨询等艾滋病防治工作。其主要职责:收集、分析本区艾滋病的流行现状及规律,开展艾滋病病例报告和漏报调查工作;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随访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艾滋病的实验室复查和部分筛查工作;承担全区艾滋病防治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承担对全区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质控考核;开展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知识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
(十一)卫生监测科
1.协助区卫生健康局制定中央转移地方职业病防治项目中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各项工作方案和技术手册并组织项目实施;审核重点职业病监测用人单位信息和个案卡信息,审核、汇总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数据;管理职业病报告系统、审核报告信息,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数据支持;按照区卫生健康局要求对镇(街)承担职业病防治项目的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农村环境监测,公共场所监测,人体生物监测。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持及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
3.承担学生视力、肥胖、龋齿、脊柱侧弯等学生常见病和健康状况监测、开展学生生长发育监测、评价工作;参与学校传染病暴发疫情业务调查处理等。
(十二)质控科
承担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协助领导组织质量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承担联系外审。承担本中心检测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审;组织实施检测检验机构比对试验和能力验证,并对能力验证和比对实验的有效性进行评审;承担检测检验样品的接收、传递、保存、处置;承担检测报告编制、审核及签发等工作。承担检测报告印鉴的管理和使用,做好检测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承担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和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十三)检验科
参与突发疫情、灾情和各类公共卫生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调查和科研课题任务,开展新方法,引进新技术;协助相关岗位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预防接种门诊
提供HPV疫苗、流感疫苗、狂犬疫苗等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工作,开展相关AEFI监测和上报工作。
(十五)法制稽查科
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业务协调工作;负责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督办;案件的初审、听证、移送、复议、应诉及结果公示等工作,“双随机”督办抽查工作;卫生监督稽查及监督信息录入、核实、分析、上报等工作。
(十六)监督执法一科
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采供血机构(单采血浆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执法;负责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相关方面的监督执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
(十七)监督执法二科
负责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执法;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督执法;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十八)监督执法三科
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及鉴定机构的监督执法;负责医疗机构内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执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