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台儿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机构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5-27

区疾控中心设1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生产等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中心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运行维护保障;承担中心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承担工作信息的审核与编发、年鉴史志编辑等工作;承担车辆使用管理工作。

(二)党建工作室(挂人事工作室牌子)。承担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党员教育培训、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文明单位创建、文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党总支、党支部、离退休支部、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统战等日常工作。承担中心机构编制、岗位管理、干部考录、人才引进、人才招聘与调配、职称评聘、人员考核、奖惩、工资薪酬、出国(境)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工作;承担中心科研管理、学科建设、继续教育、医务考核工作;承担社团组织的兼职推荐和备案管理工作。

(三)财务与审计室。承担中心预算、决算等财务相关工作;负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专项资金管理;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承担中心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工会日常财务管理;承担职工社保、医保和职业年金等保险业务的计算、定期推送和缴纳。

(四)传染病防制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拟定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传染病聚集、暴发疫情调查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疾病监测和预防控制;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管理区属疫情及传染病防控工作信息;负责应急物资的使用管理;负责寄生虫病监测和疫情处置等工作。

(五)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室(挂地方病防制室牌子)。负责全区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住院伤害等发病、死亡情况监测与报告;负责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等慢病综合防控;承担重点慢病防控项目;负责地方病监测,制订相应的控制对策和措施;承担全区慢性病防制业务培训与指导。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室。承担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技术指导规范,指导各镇(街道)规范开展项目,并督促任务落实;牵头组织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相关的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监测评价,调研督导、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工作。

(七)免疫规划室(挂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区免疫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负责免疫针对疾病监测与免疫预防;承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免疫效果评价和免疫接种率监测;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和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负责疫苗、冷链设备管理。

(八)艾滋病防制室。负责拟定艾滋病防制对策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艾滋病监测与控制工作;负责全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管理工作;承担艾滋病的监测报告、随访管理、咨询服务、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和关怀等工作;负责麻风病、性病监测和信息管理等工作。

(九)结核病防制室。负责拟定结核病防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辖区结核病患者发现报告、转诊治疗、随访管理、疫情处置和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结核病专报系统报告审核和统计分析工作;开展结核病防制技术指导、工作督导、基层培训及评估工作。

(十)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毒室。承担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和消毒业务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评价;负责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技术指导;指导参与传染病流行暴发的现场消杀灭处置。

(十一)质量管理室。承担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计量检定、维修、报废等;负责评价、编制、打印检测报告。

(十二)职业病防制室(挂学校卫生室牌子)。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卫生学评价、职业中毒因素的干预与控制、急性职业中毒现场检测与处置;承担放射工作场所防护监测、医用射线装置的防护和性能质量监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计量监测。承担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相关因素监测、干预和防控等工作;开展影响学生健康相关因素监测工作。

(十三)食品营养和环境卫生监测室。负责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参与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处置;负责食品与营养调查、监测及评价等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监测评价、技术指导;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环境污染健康危害事故调查与处置。

(十四)健康教育室。负责拟定全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开展健康促进场所建设技术指导和评估;开展健康素养监测、烟草流行状态监测和烟草危害科普;组织开展健康科普、健康传播活动和对外宣传等工作,提高公众健康素养水平;承担中心公众号管理等工作。

(十五)检验室。承担食品化学污染物和有害理化因素的检测;承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及生活居住场所空气质量及有害物质的检测;承担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各类微生物、血清学和病原学检验;承担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微生物检测检验;承担传染病疫情暴发、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职业与化学中毒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测工作;负责全区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负责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试剂、标准品、标准菌株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及时向有关领导和科室反映情况,提出检定、维修、更新、报废意见;负责做好实验室菌种、毒种、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承担上级部门的质控考核和认证及认可工作。

(十六)法制稽查室。负责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的业务协调工作;负责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督办;案件的初审、听证、移送、复议、应诉及结果公示等工作,负责“双随机”督办抽查工作;负责卫生监督稽查及监督信息录入、核实、分析、上报等工作;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业务指导。

(十七)监督执法一室。负责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及中医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的监督执法;负责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执法;承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的监督执法;负责法定职责范围内托育机构的监督执法;负责采供血机构(单采血浆站)的监督执法;负责职能相关专业的“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负责与职能相关投诉举报和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十八)监督执法二室。负责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执法;负责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督执法;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申请,开展学校校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工作;对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与职能相关专业的“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负责与职能相关投诉举报和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十九)监督执法三室。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及鉴定机构的监督执法;负责医疗机构内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执法;负责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执法;负责与职能相关专业的“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负责与职能相关投诉举报和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