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台儿庄区疾控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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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4
受理途径: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专业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
1、承担和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任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提供应急储备的技术支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开展人员培训、演练及技术指导。
2.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进行评估和报告。
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等有关单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报告受理责任科室:台儿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防科
联系电话:0632-6656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