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 来自: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 时间:2026-03-05

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1.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区域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安全办负责人为学校消防直接责任人。

消防设施管理

1.按标准配置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确保完好有效。

2.严禁堵塞、占用、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3.严禁损坏、挪用、遮挡消防器材和设施。

用火用电安全

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2.校园内严格管控明火,特殊动火作业须履行审批手续,清理可燃物并安排监护。

3.教室、办公室、实验室人走断电,杜绝长明灯、违规充电。

消防教育与演练

1.每学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火、报警、逃生知识。

2.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疏散演练,提升应急避险能力。

3.教职工熟练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和初期火灾处置流程。

应急处置

发生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有序疏散,拨打 119 报警,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扑救初起火灾,配合消防部门调查处置。

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全体教职工须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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