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实验课(实践活动)安全管理

作者: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 来自: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 时间:2024-09-02

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教学的重要场所,为维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使学校财产免遭损失,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所有参加实验的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实验室都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防盗、防火、防事故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制订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张贴悬挂在明显处,严格贯彻执行。

二、每个实验室的实验员即为该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其职责是: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批评。

三、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注意防水、防尘和防锈,保持通风良好。

四、实验室的水、电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实验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关窗锁门。

五、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要定时检查、及时更换消防器材;实验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六、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有教师指导监护。

七、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仪器设备和器材要经常擦拭,保持干净无尘;实验室的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室内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