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山师附中台儿庄分校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台儿庄分校校园安全
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 的工作方针,建立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的责任体系,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后勤保障、校园活动等所有涉及师生安全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 组织保障体系
第四条 成立校园安全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分管副校长任常务副主任,下设办公室于安全办。实行 "三级网格化" 管理机制,构建 "学校 - 年级 - 级班" 三级安全防控网络。
第五条 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每季度开展综合安全评估,每月组织应急演练不少于 1 次。建立安全隐患 "发现 - 整改 - 验收" 闭环管理机制,实行 "一患一档" 跟踪督办。
第三章 安全教育机制
第六条 构建 "三维立体化" 安全教育体系:
(一)课程渗透:将安全教育纳入校本课程,每学期不少于 2 课时。
(二)实践体验:开展消防逃生、防震减灾等情景模拟演练。
(三)文化浸润:通过安全主题月、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第七条 建立学生安全预警机制,实施 "红黄蓝" 三色预警管理,对重点学生群体进行动态跟踪。建立家校协同机制,每学期开展 2 次以上专题安全教育家长会。
第四章 教学活动安全
第八条 课堂教学安全规范:
(一)教师应提前检查教学设施,实验课严格执行 "双人双锁" 危险品管理制度。
(二)体育教学实行 "三查制度"(场地器材检查、学生健康检查、应急预案检查)。
(三)信息技术课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机制。
第九条 大型活动安全管理:
(一)实行 "审批备案制",500 人以上活动须制定专项安全预案。
(二)建立 "五定原则"(定人、定岗、定位、定责、定时)
(三)配备专业医疗保障组,设置临时观察点。
第五章 后勤保障安全
第十条 校舍安全管理:
(一)建立 "三位一体" 巡查机制(日常巡检、专项安检、第三方检测)。
(二)重点部位安装智能监测系统,实现 24 小时动态监控。
(三)建立危房改造 "即时响应" 机制,发现隐患 48 小时内完成处置。
第十一条 食品安全管理:
(一)实施 "明厨亮灶" 工程,建立食品溯源体系。
(二)落实 "五查制度"(晨检、食材查、操作查、留样查、消毒查)。
(三)实行 "陪餐制",校领导每周陪餐不少于 1 次。
第六章 应急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 建立 "一案三制" 应急管理体系:
(一)每学期组织桌面推演
(二)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按标准配备应急装备
(三)组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技能培训
第十三条 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一)现场处置:启动 "首接责任制",3 分钟内初步处置
(二)信息报送:执行 "1530" 报告制度(1 分钟内电话报告,5 分钟内书面初报,30 分钟内续报)。
(三)善后处理:建立 "三级安抚机制"(心理干预、保险理赔、整改落实)
第七章 安全文化建设
第十四条 打造 "平安校园" 特色品牌:
(一)创建安全文化长廊。
(二)开发《校园安全防护手册》校本教材。
(三)建立 "安全之星" 评选制度,树立先进典型。
第十五条加强安全文化传播:
(一)运营 "平安校园" 微信公众号。
(二)利用好学生会成员。
(三)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六条 实行安全工作 "一票否决制",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建立安全责任追溯机制,对履职不力者依规追责。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