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交通安全】新学期枣庄二中关于学生交通安全的相关规定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5-23

枣庄二中关于学生交通安全的相关规定

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未12周岁不能驾驶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车,18周岁以下学生不能驾驶机动车辆

二、学生车辆须按要求悬挂学校牌证,出入校门要下车推行。

进入校园后,要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区域,严禁占用消防

通道,乱停乱放,严禁停放不落锁。

三、道路通行,要交规文明礼让,严禁以任何方式闯

红灯;搭乘交通工具,要乘坐正规公交车、出租车,禁

坐黑车、超载、超员车。

四、严禁自行车(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应尽量靠右边行驶,严禁在道路中间骑行。

五、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选择前后无车辆时转弯,

严禁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

严禁争道强行。

六、严禁在公共道路上骑自行车或电动车载人,严禁数车并

行、道路追逐竞驶、或逆向行驶。严禁牵引、攀扶车辆

或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单手骑行。

七、特殊原因需家长车辆接送,提醒家长校门前道路禁止掉

头、校门周边50米内禁止停车。

八、住校生按学校指定区域停放车辆,不得将自行车(电动

停放在宿舍区域,不得在教室、宿舍内进行充电。

九、公共道路上驾驶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十、出入校园遵德守礼、弘扬崇高、彰显文明,展示新时代

中学生健康向上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