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各处室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之一,常抓不懈。
(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政治及业务学习,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应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一)、学校明确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
(三)、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报备、更换。
(四)、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六)、严禁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七)、图书室、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如离开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八)、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师生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一)、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意外发生火灾,在学校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二)、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三)、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迅速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四)、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