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山东师大附中台儿庄分校(枣庄二中) 部门干事选拔任用办法
山东师大附中台儿庄分校(枣庄二中)
部门干事选拔任用办法
(修订案)
为持续推动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学校当前实际工作需求与发展规划,现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部门干事的选拔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深度践行群众路线,保障选拔流程公开透明、民主公正。坚守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准则,选拔贤能之士,着重从教学一线、班主任群体、教研组长以及备课组长中发现和培育优秀年轻干部。
二、领导小组和工作职责
组长:张卫普 刘晗
成员:刘明晖 杜钦刚 陈阳 刘会娟 朱童
负责制定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组织方案的研究与解读;负责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见、进行任职前公示并汇报公示结果、整理归档相关材料。
三、选拔任用条件
(一)政治素养与理论水平: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备扎实的政治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政策水平,能够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积极贡献力量,取得显著实绩。
(二)事业心与责任感:拥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勇于担当,具备丰富的教育管理工作经验。同时,需具备胜任相关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技能,能够高效推动工作进展。
(三)道德品质与作风建设:公道正派,以身作则,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赢得师生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
(四)身体条件与年龄限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繁重的工作任务。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以确保管理团队的活力和创新力。
(五)教学实绩与考核:
1.重视教学实绩:以教学实绩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要求候选人在上一学年度的教学实绩排名处于所在年级的前半部分,以此确保其具备卓越的教学能力与突出的教学业绩。
2.综合考核:建立包括学生评价、教师评议、教学成果等多维度的考核体系,全面客观地评价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贡献。
(六)优先考虑条件:
1.管理经验优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管理经验的候选人。这些岗位的工作经历能够证明其具备出色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领导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2.创新与实践能力:鼓励并优先考虑在教学改革、课程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和显著成果的候选人,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和创新
四、选拔任用程序
1.制定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并在班子成员范围内进行酝酿,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形成方案。
2.公开报名。发布《根据山师附中台儿庄分校(枣庄二中)部门干事选拔任用实施方案》,同时公布《部门干事选拔任用岗位及职责》,组织填报提交《部门干事选拔任用申报表》。
3.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对自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现任职务、任职时间、教学实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本人。
4.民主推荐。一是谈话调研推荐。在公开报名的同时,同步开展中层及以上干部谈话调研推荐。二是民主调研。全校教职工对符合资格的报名干事进行民主调研。三是会议推荐。召开行政办公会,与会人员填写推荐表。
5.讨论决定。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拟选拔任用人选。
6.任前谈话。学校分管领导对拟选拔任用人选进行谈话。
7.任前公示。对拟选拔任用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三个工作日。
山东师大附中台儿庄分校(枣庄二中)
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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