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教师管理】枣庄二中千分量化条例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9-18

为了对教职员工的工作给予公正合理的评价,激励广大教职员工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教职员工受聘、晋级、奖惩、评优和培训工作提供依据。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5〕4号)要求,参照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教职工量化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职业道德(50分)+ 考勤(50分)+文明办公室检查(30分)+学习强国积分(20分)+ 民主评议(50分)+常规管理(300分)+ 工作实绩(500分)

二、考核分四个部分:高考科目教师系列、非高考科目教师系列、干部量化考核方案、职员量化考核方案

三、无故旷班、旷会者,本年度师德不得定为优秀档次。

三、考核细则:


第一部分:高考科目教师系列

一、职业道德(50分)

1.爱国守法。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③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④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继续教育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⑤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⑥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的;⑦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等财物的;⑧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⑨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⑩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有以上行为之一的扣50分,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

2.爱岗敬业。工作不负责,不认真备课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不认真辅导学生,无故旷班,无故缺课,每次扣10分。

3.关爱学生。讽刺、挖苦、歧视学生每次扣10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20分。

4.为人师表。与同事、家长闹矛盾每次扣10分。

5.终身学习。不断钻研业务,学习提升,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暑期培训不合格扣10分,不参加市、区、学校等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每次扣5分。

二、考勤(50分)

根据《枣庄二中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文明办公室检查(30分)

根据《枣庄二中文明办公室检查的管理规定》执行

四、学习强国积分(20分)

按照每学期时间段之内学习强国个人量化积分成绩排出名次。前五分之一20分,前五分之二18分,前五分之三15分,前五分之四12分,后前五分之一9分。每出现沉默1次扣1分,扣满20分为止。

五、民主评议(50分)

分年级实行民主评议,每学期期末评议一次。

六、常规管理(300分)

1、制定教学计划(10分)。

开学一周内,教师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材,在充分分析教情和学情的基础上,制定出教学计划,交教务处后实施。在规定时间内少交一次扣5分。

2、个人备课(40分)

愉快接受备课组长布置的集体备课任务,学历案制作认真规范并且有超前性。使用学历案时应针对班级实际和个人实际进行必要的修改,形成再次备课,应有教后记。学科学历案数不少于课时总数的70%,数量不足每少1个百分比扣1分,扣满10分为止。

对于个人再次备课,学校每学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量化。优秀、良好、中等、差等次各占20%、40%、40%、20%。优秀30分,良好25分,中等20分,差10分。

3、上课(30分)

每旷一节课扣5分,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者按旷课处理;不经年级主任批准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病、事假按劳动纪律的规定执行。迟到、早退、接打手机,每次扣2分;上课期间疏于管理,学生玩手机、睡觉等每人次扣1分(以学校、年级巡课检查为主)。

请假期间与此相关的早晚自习辅导、集体备课、年级召开的教师会、班主任会不再重复扣分。

4、双休日、晚自修值班(20分)

每缺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每次扣2分。(以学校、年级巡课检查为主)

5、作业及作业批改(30分)

各科作业次数以学校规定为准。布置作业首先要精选习题,数量适中,并及时认真地批改。教师要有作业批改记录本。作业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学校每学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量化。优秀、良好、中等、差等次各占20%、40%、40%、20%。优秀30分,良好25分,中等20分,差10分。

6、单元过关(30分)

各科均应实行单元过关。单元过关测试题要全批全改,必须有机阅过关率分析及试卷讲评,并将成绩记入记分册。 学校每学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量化,优秀、良好、中等、差等次各占20%、40%、40%、20%。优秀30分,良好25分,中等20分,差10分。

7、学生评教(50分)

每学期进行1-2次评教,根据评教得分,折算后为该项得分。

8、监考与阅卷(30分)

在年级、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中,不参加监考任务的每次扣5分,不参加阅卷任务的每次扣5分,每缺一场扣1分;考前会议迟到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1分;在监考过程中,违反《监考守则》,每场次扣2分;阅卷过程中,由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校内阅卷每次扣5分,校外阅卷每次扣10分。对在考试中舞弊的教师,一经发现查实,该项得分按0分计算外,另扣10分,并把处理结果记入业务档案,与下一年度的聘任挂钩。

9、集体备课(40分)

集体备课每周一次,按学校规定时间统一进行。全勤记30分,每缺一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事假每次扣1分,病假每次扣0.5分。集体备课活动记录表每少交1次扣2分。

10、听课(20分)

学科组的研讨课,年级及学校统一安排的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等,每少听一节扣2分(公出等活动除外,以课程中心统计为准)。

上课或双休日、晚自修值班期间疏于管理或脱岗,造成学生伤亡,本年度本大项(常规管理300分)为零分,师德直接定为不合格,下一年不再聘用。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自己承担。

七、工作实绩(500分)

(一)岗位工作量(100分)

各学科满工作量标准:语数英10节(或2个班),理化生政史地12节,其它学科14节。

不满工作量的教师可兼任选修课或从事其他教学服务工作经核定后确认满工作量。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满工作量的按实际折算。

(二)教学实绩(400分)

依据“高一、高二、高三年级教学实绩考核办法”。

八、计算方法

量化分为上述七项之和。


第二部分:非高考科目教师系列


一、职业道德(50分)

1.爱国守法。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③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④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继续教育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⑤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⑥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的;⑦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等财物的;⑧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⑨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⑩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有以上行为之一的扣50分,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

2.爱岗敬业。工作不负责,不认真备课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不认真辅导学生,无故旷班,无故缺课,每次扣10分。

3.关爱学生。讽刺、挖苦、歧视学生每次扣10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20分。

4.为人师表。与同事、家长闹矛盾每次扣20分。

5.终身学习。不断钻研业务,学习提升,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暑期培训不合格扣10分,不参加市、区、学校等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每次扣5分。

二、考勤(50分)

根据《枣庄二中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文明办公室检查(30分)

根据《枣庄二中文明办公室检查的管理规定》执行

四、学习强国积分(20分)

按照每学期时间段之内学习强国个人量化积分成绩排出名次。前五分之一20分,前五分之二18分,前五分之三15分,前五分之四12分,后前五分之一9分。每出现沉默1次扣1分,扣满20分为止。

五、民主评议(50分)

分年级实行民主评议,每学期期末评议一次。

六、岗位工作量(100分)

各学科满工作量标准:

1.音乐、美术教师每周14节,加上班时间内的专业训练,专业教室、工作室管理为正常工作量。管理不到位,或出现漏洞每发现一次扣5分。

2.体育教师每周14节,加组织两操,为正常工作量。两操每缺一次扣5分

专职教练按高一高二教师待遇,每天训练不低于3小时,严格选拔队员,队员不低于20人不超过60人,为满工作量。

3.通用技术、信息技术教师每周14节,加功能教室管理为正常工作量。

4.研究性学习教师每周课时14节加社会实践活动指导,为满工作量。

5.不满工作量的教师可兼任选修课或从事其他教学服务工作经核定后确认满工作量。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满工作量的按百分比实际折算。

六、常规管理(300分)

1.制定教学计划(50分)。

开学一周内,教师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材,在充分分析教情和学情的基础上,制定出教学计划,交教务处后实施。

2.备课(50分)

愉快接受备课组长布置的集体备课任务;个人再次备课,学校每学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量化。优秀、良好、中等、差等次各占20%、40%、40%、20%。优秀50分,良好40分,中等30分,差20分。

专职教练训练不仅有训练计划,也要有备课和教后记,同时认真记录学生训练情况,查找学生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3.上课或训练(100分)

每旷课一节或旷训一次扣10分,迟到或早退3分钟以上者按旷课处理;不经分管主任批准私自调课或调训者,按旷课处理;病、事假按劳动纪律的规定执行。迟到、早退、接打手机,每次扣2分;上课或训练期间疏于管理,学生放任自流、逃课、提前下课每次扣20分;(以学校、年级巡课检查为主)

请假期间与此相关的早晚自习辅导、教研活动、年级召开的教师会、班主任会不再重复扣分。

4.点名册(20分)

认真组织教学,课前点名、课后点评并认真填写《点名册》,每缺一次扣2分。

5.监考(30分)

在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中随年级的音体美微等教师,协助年级做好监考工作,专职教练一般随高三年级监考,病事假按平时的2倍扣分;在监考过程中,违反《监考守则》,每场次扣2分。

2、听  课(50分)

每学期每位教师的听课不得少于15节,达到此数记50分,每少听一节扣5分(以听课记录为准)。若发现弄虚作假者,扣掉该项分(外出参观学习期间参加的教研活动听课不计在内)。

上课或训练期间疏于管理或脱岗,造成学生伤亡,本年度本大项(常规管理300分)为零分,师德直接定为不合格,下一年不再聘用。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自己承担。

七、工作实绩(400分)

1、学生评价100分

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以上学生或学生代表评教打分,以次数、班级数和人数取平均值记100分。

2、教师评价100分。

3、年级评价100分。

4、德育处、教务处、教科室分管责任领导及分管校长评价100分。

八、计算方法

量化分为上述七项之和。

第三部分:干部量化考核方案


为全面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目标,加强干部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提升学校内部管理水平,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建立对干部的检查、监督和激励机制,增强其工作责任感,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

结合各处室职能,结合学校教师考核方案及教师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满分为1000分。

二、考核方法

1.检查材料。学期结束前,干部要将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学期初上交)、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讲话稿及工作留下的材料等上交校长室。由校长室负责检查,并对每位干部进行全面考核打分。按平均得分的10%计入总成绩,满分100分。

2.学校考核。(1)根据干部量化考核内容,由全体教职工按照考核细则内容对干部进行考核打分。按平均得分的20%计入总成绩,满分200分。(2)根据干部量化考核内容,由全体干部按照考核细则内容进行互评打分。按平均得分的20%计入总成绩,满分200分。(3)根据干部量化考核内容,由校级干部按照考核细则内容对干部进行考核打分。按平均得分的30%计入总成绩,满分300分。(4)根据干部量化考核内容,学期末计算出个人考勤按平均得分的15%计入总成绩,满分150分。

3.学习强国。按照每学期时间段之内学习强国个人量化积分成绩排出名次。前五分之一20分,前五分之二18分,前五分之三15分,前五分之四12分,后前五分之一9分。每出现沉默1次扣1分,扣满20分为止。

4.文明办公室检查。将“文明办公室”检查纳入千分量化考核,满分占总分的3%,即 30 分。

三、考核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本学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实绩考核和评先树优的依据,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为优秀、合格等。


第四部分:职员量化考核方案


为充分激发职员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全员育人理念下的岗位职责,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职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工作情况,促进我校职员队伍建设,特制订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内容

结合学校教师考核方案及教师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满分为1000分。

二、考核方法

1.检查材料。学期结束,职员要将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学期初上交)、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讲话稿及工作留存材料等上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检查打分,按平均得分的10%计入总成绩,满分100分。

2.学校考核。(1)根据职员量化考核内容,由全体教师按照考核细则内容对职员进行考核打分。按平均得分的20%计入总成绩,满分200分。(2)根据职员量化考核内容,由系列内部按照考核细则内容对职员进行互评打分。按平均得分的20%计入总成绩,满分200分。(3)根据职员量化考核内容,由全体干部按照考核细则内容对职员进行打分。按平均得分的30%计入总成绩,满分300分。(4)根据干部量化考核内容,学期末计算出个人考勤得分。按平均得分的15%计入总成绩,满分150分。

3.学习强国。按照每学期时间段之内学习强国个人量化积分成绩排出名次。前五分之一20分,前五分之二18分,前五分之三15分,前五分之四12分,后前五分之一9分。每出现沉默1次扣1分,扣满20分为止。

4.文明办公室检查。将“文明办公室”检查纳入千分量化考核,满分占总分的3%,即 30 分。

三、考核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本学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实绩考核和评先树优的依据,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为优秀、合格等。




(2022年2月12日第十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