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师德考核】山东师大附中台儿庄分校(枣庄二中)师德考核工作方案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4-16

为切实全面推进师德考核工作,依据《枣庄市中小学师德考核办法》(枣教发〔2025〕2 号)、《台儿庄区中小学师德考核办法》(台教体字〔2026〕3 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考核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持以考促建,提高师德考核科学性、实效性,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原则,坚持稳中求进、以稳促进原则。坚持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全面客观真实地评价师德表现。

二、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教师,包含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借入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益岗人员、学校聘用人员等。

三、考核内容

师德考核内容主要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具体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社会服务中处理个人与教育事业、个人与学生、个人与同事、个人与家长和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时,所应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和规范。

(一)职业道德(50分)

教师需严格遵循《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规定,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安全防范、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教行为。任课教师应以达成良好教学效果为主要目标,着重展现其在教育教学领域的成绩以及在教学研究方面的成果等。

若教师存在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其师德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二)教师考勤(10分)

教师需严格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考勤、升旗仪式、会议、活动等。

(三)教师工作量(20分)

教师应完成标准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和其他岗位工作量。不满教学工作量的教师从事其他教学服务工作经核定后确认满工作量。教师应积极承担监考、阅卷、自习辅导、值班等工作,并将其作为工作量考核的一部分。

(四)教师评议(20分)

任课教师的评议应包含学生评议和年级评议两部分,全面了解教师在学生和同事中的综合评价和实际表现;干部的评议应包含教师评议及学校评议,确保干部在管理和服务中的表现得到全面评价;职员的评议应包含教师评议和中层干部评议,确保职员在工作中的专业性和服务态度得到认可。

(五)加分项

教师参与志愿服务、全员育人、家校社协同育人等工作,在服务社会、服务学生的实践中取得成果;或在当年度荣获“枣庄榜样”,区(市)级以上道德模范、感动人物、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榜样等荣誉;或对学校有重大贡献,经个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并公示后,将给予一定加分。  

四、考核等次

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实行师德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师德失范“零容忍”要求。凡教师存在违反《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当年度师德考核等次直接定为不合格。

教师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或年级组、教研组等所属部门的工作安排,当年度师德考核等次不得定为优秀。

对承担枣庄市教育局牵头组织的支教、帮扶以及其他重点工作的,由接收单位会同学校确定考核等次,报区教体局备案,不占学校名额。援疆、援渝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结果

学校在公告栏公示师德考核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被考核人如对师德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师德考核小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核结果之日起20日内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诉。

六、考核结果使用

(一)实行正向激励。对师德考核优秀的,在职称评审推荐中同等条件下应给予倾斜。对师德表现特别突出的,在职称评审评价中给予重点倾斜。对师德先进事迹应进行宣传表扬,形成强大正能量。

(二)实行反向约束。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参与推先评优的,原则上最近一次师德考核应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表彰表扬,两年内不得参与职称评聘、推先评优、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

(三)实行考核挂钩。师德考核结果按不低于20%的权重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职业道德”一项,年度考核等次不得高于师德考核所定等次。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对在师德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政策落实不到位、搞形式主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举报投诉电话0632-6611493,接到举报投诉及时办理、妥善回应。

本办法由山东师大附中台儿庄分校(枣庄二中)负责解释,自2026年4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