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制度】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及量化细则
山师附中台儿庄分校教职工劳动纪律
管理规定及量化细则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与相关工作的管理,有效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并完善学校制度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考勤
(一)教师实行坐班制
1.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下午签到至签退时间为全体教职工正常坐班时间。签到时间:早晨6:30—8:00签到;下午13:30—14:10。签退时间为上午11:30—12:30,下午16:50—18:30。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个小时。
2.学校集体会议和大型活动,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考勤值班人员,应提前到岗。
3.周一至周五及周末学生自主学习时间有值班任务的教师必须按时值班。周末无学生自主学习,由当天值班干部值班。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外出办私事。对无故旷班、擅离职守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纪律处分。
4.教职工确需请假,必须按批准权限,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教职工所有请假都需要提前在钉钉上申请,分管领导在钉钉上批准,所有流程都履行完才算请假成功,只申请未通过的视为请假不成功。请假申请未被批准,如擅自不到校,视为旷工。请假者如需续假,仍须按上述手续办理,按当次请假累计天数来确定批准权限。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任课教师请假1天,由所在年级主任批准;请假1天以上,由年级主任签字后报分管校长审批;请假5天及以上由校长或校委会研究审批,并报区教体局政工科审查备案。同时,教研组长要安排好其教学工作的续接。
2.非教学人员请假1天,由处室主任签字批准;请假1天以上,由各处室主任签字后报分管校长审批;请假5天及以上由校长或校委会研究审批,并报区教体局政工科审查备案。
3.中层领导干部请假1天的,由分管校长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副校长请假半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4.例会和学校要求参加的大型集体活动因公务不能参加者,应认真履行公出审批手续;因私事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5.业务活动和年级活动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年级主任请假;每次活动完毕,年级主任应将缺勤和请假人名单及时报送行政办公室登记。
(三)假期期限规定
1.婚假。一般情况下,享受婚假7天(含周六、周日),但也要兼顾学校工作灵活对待,提倡在假期结婚。
2.产假。产假共计158天,由本人申请,医院证明,报政工科审核并备案。女教师临产前请病(事)假时间纳入产假,寒暑假中生育的以孩子出生日期为产假起始时间。产假后期,若因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应自觉服从学校安排,(坐班时间予以照顾)。根据医院证明,女教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及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符合法律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3.丧假。直系亲属丧假为3个工作日,由学校审批。
4.工伤假。经上级主管部门鉴定为工伤后,可休工伤假。工伤假期间的待遇执行国家规定。
5.哺乳期(小孩一周岁内)的老师上班时间,每天正常签到签退。上班时间允许回家哺乳,哺乳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
6.教职工上班时间如需接送孩子,需先到行政办公室登记,且接送孩子时间段一般应在孩子放学、上学时间前后30分钟。
以上假期天数未明确工作日的,请假统计时间含正常的节假日在内。
二、请假处理及量化规定
考勤量化积分按学期计算,满分为100分;每个月设全勤奖50元。全勤奖当月扣完为止,不累加;量化积分每月累加,做为年终绩效考核发放依据。
(一)病假。病假1节课扣0.1分,扣1元;病假一天扣量化0.5分,扣5元。请病假一天扣工作量酬金基数的N/20 元。
(二)事假。事假1节课扣0.3分,扣3元;事假一天扣量化1.5分,扣15元。请事假一天扣工作量酬金基数的N/20 元
(三)公出。教职工因公参加会议、活动、进修等,凭通知或公函履行公出程序。公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婚假、产假、丧假按规定政策执行,不扣量化分和全勤奖。超出法定时间范围的按事假处理。
三、迟到、早退、旷工等相关处理
(一)迟到、早退。
对于不遵守劳动纪律,不服从学校管理,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坚守工作岗位,迟到、早退的,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量化0.3分,扣3元。
任课教师要按铃声准时上下课。上课迟到、早退,与上班迟到、早退处理相同。
(二)旷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者;经组织分配工作后,无故拖延不按规定时间到岗者;以欺骗手段请病、事假者;超假逾期不归或未办理续假手续者;先离开工作岗位然后再补请假手续者。教师上课时无故脱离工作岗位,该课时按旷课处理(“课”指班级课程表规定的科目、节次)。
旷工一天(教师旷课1课时),扣2.5分,扣出勤奖25元;旷工两天(教师旷课2课时),扣5分,扣出勤奖50元。旷工一天(教师旷课1课时)及以上扣发当月工作量酬金基数。旷工半天,折半计算。
(三)大型会议及活动(含升旗)
学校召开的大型会议和集体活动普通病假一次扣0.1分,扣1元;请事假一次扣0.3分,扣3元;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3分,扣3元。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扣5元,并扣发工作量酬金基数的N/20 元。
外出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如:开会、听课、阅卷等)而未按时到会,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的,按学校大型会议及活动处理。以组织会议的领导或教研员老师反馈的信息为准。
(四)学校对出勤情况进行抽查,每查到一次不在岗扣1分,扣发出勤奖10元。每学期累计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扣5分,扣发出勤奖50元。
三、综合处理
一学期内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或请病假累计20天以上者,当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教学实绩不能定为A级;一学期内请假(含事假和病假)累计超过30天者,其当年教学实绩不能评为B级及以上;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60天者,当年教学实绩直接定为D级。
一学期内无故旷班一天者,当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教学实绩不得评为A级;一学期内无故旷班两天或两天以上者,教学实绩直接定为D级;一学期内无故旷班超过10天者,教学实绩直接定为D级,其它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连续旷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学年内累计旷班30个工作日及以上的,直接交上级部门按规定处理,学校即按个人自动辞职处理,办理清编手续。
四、其他规定
(一)学校根据需要安排的教师公出,按以下原则安排课:
1.参加教研活动,由教研组长安排调课并报年级备案;
2.参加会议、培训或其他外出,时间在一天以内的,教研组长安排调课并报年级备案,时间超过一天的,超出时间由年级安排代课。
3.由年级安排的代课,教师应积极服从安排,否则因此产生的空堂以旷课处理。
(二)违反中午严禁饮酒、严禁酒后进课堂等教师禁令的,本年度教学实绩定为D级,并按市、区教体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教师间打架斗殴的,当年度教学实绩定为D级,全校通报批评并停职检查,停职检查期间按旷班处理。
(四)无正当理由,无理取闹,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情节轻微的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全校通报批评;情节恶劣的停职检查,停职检查期间按旷班处理。
(五)工作期间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本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是校聘教师的,由学校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是在编教师的,学校下一年度不予聘任。
(六)在编教职工不得借调出教育系统。区内校园(间)交流调整的,由区教体局研究审批。
(七)凡擅自考研、进修、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的,从脱岗之日起,停发其所有工资待遇,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并按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教职工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由学校通知其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对到龄而本人不愿意退休的,由学校代为办理退休手续。
(九)所有领导干部与教职工一样参与考勤,因公出差或外出开会,必须经分管校长及校长批准报办公室备案,分管校长外出参会,需向校长请假并向办公室备案。
(十)各处室、年级集体活动时的出勤情况,由处室和年级主任及时报送党政综合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反馈和统计。
(十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全程负责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一月一汇总,兑现奖惩,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山师附中台儿庄分校(枣庄二中)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