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发展性评价办法
山师附中台儿庄分校(枣庄二中)任课教师
发展性评价办法(草稿)
为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大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推进 发展性评价,为教职员工评聘、晋级、奖惩、评优等工作提供 依据。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 方案》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 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教育部《普通高中学校 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师德(5分)+师勤(35分)+师绩(50 分)师优(5分)+民主评议(5分)
二、考核分两个系列: 统考及等级考科目教师系列、其他学科教师系列。
三、考核细则:
第一部分:统考及等级考科目教师系列
一、师德5分(5%)
( 一)职业道德(3分)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 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继续 教育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 学生身心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等财物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 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 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与同事、家长闹矛盾,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11.无故不参加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或集 体活动的。
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给与相应 的处分,并给与相应的扣分。造成不良影响较为严重者,年度 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
(二)出勤(2分)
在上班、下班、升旗、会议、值班、监考、自习等,每缺 勤一次扣0.2分,扣完2分为止。每学期作为一个考核周期并 公示,由办公室会同各部门按有关考勤制度计算。一学期出勤考核为零分者,本年度师德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二、师勤35分(35%)
(一)教学工作量(10分)
课任教师:语、数、英学科教师每周10节为满工作量;等 级考学科(理、化、生、政、史、地)高一、高二年级每周12 节为满工作量,高三年级每周10节为满工作量;体育、技术、 艺术学科每周14节为满工作量。
校级领导:学校级正职不得低于规定课时量标准的三分 之一,且每年听课不少于40节;校级副职不得低于规定课时 量标准的二分之一,且每年听课不少于80节。
中层干部:中层正职不低于正常工作量的二分之一,中层副 职不低于正常工作量的三分之二。
兼职管理工作的专任教师:不得低于规定周课时标准的三 分之二 。
注:
1.不满工作量的教师可兼任选修课或从事其他教学服务工 作经核定后确认满工作量。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满工作量的按实际折算。
3.不满工作量按实际课时占满工作量课时数比例数赋分。 课程中心为主导,教研组每学期负责统计一次。
(二)备课听课(10分)
包含集体备课、教案和听课。集体备课、教案须按学科规 范执行 。
1. 集体备课(3分)。 无故缺席一次减0.2分,担任集体备课主备人的次数不少于2次,每少1次减0.5分,直至得0 分止。集体备课年级负主体责任,每周进行检查统计,学期末 进行汇总。每学期教务处进行不定期抽查。
2. 教案(3分)。 教案数量齐全(与教师授课节数相同)2 分,每少1个减0.2分,直至得0分止;教案书写规范1分, 不规范减0.5分,极不规范0分。
3. 听课(4分)。 教师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每少1节减 0.4分,直至得0分止。
(三)课堂教学和作业批改(15分)
1.课堂教学(7分)。 认真组织实施常态课教学,授课环节 完整,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授课效果好。每学期教务处组织一 次评教评学,学生对课堂教学的平均满意率达到95%(含95%) 以上的教师赋7分,达到90%(含90%)到95%(不含95%) 的教师赋5分,达到85%(含85%)到90%(不含90%)的教 师赋3分,达到80%(含80%)到85%(不含85%)的教师赋2 分,达到75%(含75%)到80%(不含80%)的教师赋1分,低于750%(不含75%)的教师不得分。
2.作业批改(8分)。 备课组确定作业批改量,作业批改及 时准确,书面作业全批全改,每学期教务处组织一次集中检查, 检查发现每少批改1次减0.4分;每学期教务处组织一次评教 评学,学生对作业教学不满意率达到25%(含25%)以上的教师, 本项评价不得分。
三、师绩50分(50%)
1.班级完成率
按照统考划定的特型线(一段线)分数,用班级内超过特 型线(一段线)分数的学生人数除以学校确定的目标人数计算 班级完成率。
2.教研组统考等级平均分
按照统考成绩进行计算,等级考科目考生得 A 计 1 分 ,B+ 计0 .8分,B 计0 . 6分,C+计0 .4分,C 计0 . 2分,D+计0. 1分, D 和E 计0分(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依据统考数据,按照 统考等级比例确定三科等级),按照学科获相应等级的学生数乘 等级对应分数求和后,再除以学科总人数计算。
3.备课组等级平均分
按照统考成绩等级进行计算,学科按照考生得A 计 1 分 , B+计0 . 8分,B计0 . 6分,C+计0 . 4分,C 计0 . 2分,D+计0. 1 分,D和 E 计0分,按照学科获相应等级的学生数乘等级对应分 数求和后,再除以学科总人数计算。
4.任课教师班级学科特殊类型(一段线)招生资格线双贡 献率
语文、数学、英语按照学校确定的目标人数,等级考科目 按照学校确定的目标学生选科情况划分等级考科目目标,根据 统考的成绩计算班级学科双贡献率。
5.任课教师班级学科特殊类型(一段线)招生资格线单贡 献率
语文、数学、英语按照学校确定的目标人数,等级考科目按照学校确定的目标学生的选科情况划分等级考科目目标,根 据统考的成绩计算班级学科单贡献率。
6.任课教师分数计算办法
按所教班级完成率的平均值×0.25+教研组统考等级平均 分×0.15+备课组等级平均分×0.1+班级学科特殊类型招生资 格线单贡献率平均值×0.2+班级学科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线双贡 献率的平均值×0.3计算教师的个人完成率。按教师个人完成率 对教师进行赋分,其中前20%的教师从高到低在31—40区间赋 分,中间40%的教师从高到低在16—30区间赋分,后40%的 教师从高到低在1-15区间赋分。
说 明 :
(1)班级一段线上线率低于班级任务的80%且大于等于60%, 赋分减半,低于班级任务数60%,按四分之一计算。
(2)各项数据统计以官方发布数据或学校实际统计数据为 准,如某一项数据缺少官方数据或无法实际统计时,则该项数 据得分相应调整到其它项中。
四、师优5分+(5%+)
( 一)教学研究成果(5分)
1.论文发表。发表在核心期刊每篇2分,发表在《中国教 育报》《人民教育》每篇1分,发表在非核心期刊的学科类期刊、 教育综合类期刊(知网可查)每篇0.5分。第一作者赋全分, 第二作者减半赋分,其他位次不赋分。
2.课题结题。立项通知书、结题证书及结题材料齐全完整,
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区级0.5分,校级0.25分。 主持人赋全分,主要成员(第2-6位次)减半赋分,其他成员 按20%赋分。
(二)其他及奖励加分
项目 |
基本分 |
加分项 |
备注 |
班主任 |
3分 |
班级获省级荣誉称号加1分 |
荣誉称号 由政府或 教育主管 部门授予。 (以最高 计,不累 加) |
班级获市级荣誉称号加0.5分 | |||
班级获区级荣誉称号的加0.3分 | |||
班级获校级荣誉称号的加0.1分 | |||
班级出现清华北大或其它C9联盟 高校双一流专业录取,每生加1 分(高考科目任课教师每人每生 加0.5分) | |||
学科奥赛 工作(数 学、物理、 化学和生 物学科) |
按照计划每周正常训练且成绩提升较为显著,教练0.5分。 |
学科竞赛获全国赛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0.75、三等(优秀)奖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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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获省赛区一等奖加0.5 分、二等奖0.3、三等(优秀)奖 0.1。 |
参加其它 竞赛(教育 部2022年 公布全国 性竞赛45 项活动名 单)的 |
按以上相应等级辅导老师折半计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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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组 |
教研组 长3分, 副组长 及备课 组长2 分 |
根据学校《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发展性评价办法》,获校级优秀 教研组,教研组长加1分,副组 长及备课组长加0.5分。 |
本项加分要求各教研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通过率高于枣庄市平均水平方可执行加分。 |
担任青年 教师导师、 社团指导 教师、支教 教师 |
每项工作加0.25分 |
兼职工作 以学校主 管部门每 学期开始 认定的为 准。 | |
获奖 |
受党委、政府的表彰(综合 |
表彰):国家级:5分;省级:4 分;市级:3分;区级:2分;校级1分。以学年度内获得的最高 级别计分,不累加。 被教育主管部门评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国家级:4分; 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校级0.5分。以学年度内获得的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 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经层层选拔的优质课获奖,国家级一等奖3分,其它2分;省级一等奖2 分,其它1分;市级一等奖1分,其它0.5分;区级一等奖0.5分, 其它0.25分; 由学校统一组织面向全体师 生的公开课和讲座,每人每次0.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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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同一项荣誉或比赛成绩取最高分,不重复积分。 |
五、民主评议(5分)
分年级实行民主评议,每学期期末评议一次。
六、说明
1.本办法适用于高考统考科目和等级考科目的任课教师。
2.以教务处、课程中心、年级、艺体部、信息化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作为考核单位,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针 对个别情况可细分成若干考核小单元分别进行计算。
3.因教师个人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包括实验室安全)将实行 一 票否决。
4.本方案解释权属于学校党委会。本方案由主管校长、教务处、课程中心、年级、艺体部、信息中心、办公室负责实施。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