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职业中专考试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考试管理行为,保证学生成绩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学生全面主动
发展,现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制定台儿庄区职业中专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试种类:
考试分为:阶段测验,模块考试,期末统一考试。
二、考试评分标准:
除期末统考由市职教联盟统一命题外,学校组织的阶段考试、模块考试其语文
120分、数学120分、英语80分,专业课知识200分、专业技能230分,其他各考
查课采用百分制,各科满分值的百分之六十为及格。经过补考及格的科目,无
论卷面分值多少,只能以及格分60分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的组织、命题:
1、阶段测验、模块考试:阶段测验由各专业组长组织出题,各级部统一组织
考试。各级部根据教学实际情况每学期组织2—3次。以笔试、技能操作形式均
可,但教师必须公正认真评分。模块考试每学期2次,其中一次由各专业组组
织出题,各级部统一组织考试,另外一次参加市职教联盟组织的统考。
2、期末统一考试由教导处组织实施。
四、考试试卷
1、试题由各专业组命好后,命题人要严格校对,确认无误并经各级部主任签
字后,方可由教导处组织打印。
2、试卷为机密性文件,必须提前一天打印好,打印好的试卷由教导处统一保
管。
3、试题出错误由命题人负责;打印有错误由油印室负责,计一次工作失误。
4、考试试卷分发、收取由教导处和各级部负责。
五、考试考场、时间及监考
1、阶段、模块测验,由各级部统一编排考场,30人一个考场,单人单桌,学
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级部统一安排教师监考。
2、期末统一考试,考场由教导处统一安排,采取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
入座,监考教师由教导处统一安排。
3、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若有违纪考生,要
填写《违纪学生记录单》,阶段、模块考试上报级部,期末统一考试上报教导
处。
4、监考教师除印刷不清外,不解答考生任何问题。
5、按时发卷,按时收卷,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6、执行领卷,交卷签名制度。
7、凡出现不按时开考,延长考试时间,考场秩序混乱,监考空岗等问题,由
监考教师负责,记一次工作失误。
8、监考教师负责阻止除巡视员外其他人进入考场。
六、考试巡视
1、阶段、模块考试设巡视员,由各级部安排。期末统考巡视员由学校统一安
排,学校由教导处、各级部主任负责督考。
2、巡视员有权对考生、监考、试卷等工作进行检查。
3、巡视员要认真,公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提出改正意见。
七、考试纪律
1、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对号入座,凡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该科
成绩为零分;考试进行半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否则以违纪处理。
2、考生除允许的文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许带入考场,否则以作弊处理。
3、考生必须认真作答,保持考场肃静,不准交谈、作暗示、打手势、传纸
条、携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否则以违纪处理。
4、考生若有问题,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破损、
污染等问题。
5、违纪考生视情节轻重,根据《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等
处分,其试卷按零分记。
八、阅卷工作:
1、阶段、模块考试由级部组织专业组集体阅卷。期末统一考试阅卷由市职教
联盟统一组织,教导处统一安排。
2、阅卷要严肃公正、认真及时,对参考答案有异议须集体议定,不得擅自更
改。
3、阅卷结束后,各任课教师须对试卷进行认真评析,各专业组长在集体讨论
的基础上写出试卷分析,以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并上交教导处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