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台儿庄区职业中专教师管理制度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9-22

台儿庄区职业中专教职工工劳动纪律

考核细则

为严肃劳动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增强教职工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规定

教师上班实行签到签退制,签到签退时间以学校下发的作息时间为准。

对教职工坐班实行不定期抽查。查岗时不在且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不能在10分钟内到查岗人员处说明情况的,按旷班半天处理。

二、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

1.迟到

未按时签到、集体活动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外出未按时返校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量化1分。

2.早退

未到规定时间提前离岗、下课、离校、离开集体活动现场视为早退。早退一次扣量化2分。

3.旷课、旷集体活动、旷班等

1)旷课  有课未上、上课期间离开教学场所(实习车间、体育课操场、教室)超过5分钟者,视为旷课。每旷课一节扣量化5如旷课期间,发生学生安全等责任事故,由旷课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2)旷集体活动  未请假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集会、集体活动,视作旷集体活动。每旷1次按旷班半天处理。另外,在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会、集体活动中请假的,半天之内的按半天事假计算。同时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3)旷班  未按时签到、签退(迟到或者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视为旷班半天,旷班半天扣量化10分。如旷班期间有课未上,按旷班、旷课两项分别处理。

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一律按旷班处理,旷班一天扣量化20分。同时参照劳动法中《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的规定》进行处理。

其中,旷班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班天数的基本工资;旷班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以上扣款视操作方便程度也可在年终绩效中扣除,当年没有扣除完毕的,转到下一年。

旷班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参照《2021最新事业单位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三、请假

(一)请假规定

1.所有需请假人员必须至少提前半个工作日履行手续,请假须本人书面申请,经处室主任、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同意并办理工作交接后交办公室存档。本着“人不在校假条一定在”的原则,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应电话请示领导后,由他人代理履行请假手续。无请假手续者,视为旷班。签字人员及手续不全者,不予接收。

2.请假到期后,应及时向办公室销假。因故需延长假期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情况特殊的应事先说明原因,事后办理补假手续。无故超假的,按旷班处理。

3.任课教师请假(2天内)需提前调好课,请假期间如发现无人上课,将按旷课处理。班主任应同时向政教处请假。

4.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请假,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5.所有集会请假,私事履行相关手续,公事由安排科室向办公室提供人员名单,由分管校长签字后送办公室统一登记;中层以上干部不参加集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6.一年内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连续请假的不扣除节假日)。

(二)事假

1.工作时间内外出需在校门口《教职工出入登记表》中进行出入登记,需注明外出事由及批准领导。其中科室负责人外出需经校长批准;校级领导及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负责人外出同时需经书记批准。

因私外出时间不超过小时,按时返校并登记销假。外出时间超过小时,不能按时返校者以事假半天外出返回没有填写返校登记的以未返校记。每人一周因私事外出不超过2次,每学期累计不超过10次,超过按事假办理。

2.婚假、产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女教工哺乳期每天给假两小时,可自行选择上午或下午,孩子满周岁止。

3.事假。13个工作日由处室主任、分管领导、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由党委会研究审批,同意后同时报教局审批,并在区教局政工科备案。事假(每月超过一天者)每天扣量化10

4.孩子幼儿园、小学期间接送。孩子需要接送的老师,早上可晚半小时签到,并递交申请由所属科室主任、分管校长、校长审批;下午原则上不再留有弹性时间,若确需要提前接孩子的,需提供依据,同时办理审批手续可给予半小时内的照顾。享受哺乳假的不同时执行本项规定。

5.每学期事假超过30天的,本年度考核不定等级,福利待遇减半。

(三)病假

1.病假请假。3天以内的由主要负责人审批;37天的病假,由本人书面申请,委会集体研究,报教局政工科审批;一周以上、二个月以内病假,由本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药费单、建议休息证明等报校委会研究审查,报区教局审批;

2.病假(三天以上须持区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三天以下须持就诊证明)每月累计不超过2天不扣量化,病假超出规定规定天数每天扣量化5分。病假事假每月合并不得超过2天,超出者按事假或病假的标准执行量化。

3.长期病假按照国务院及劳动法中《机关事业单位病事假管理办法》中有关长期病假的有关规定执行。

4.因病住院者不扣量化,但需完善请假手续。长期病假者按区局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因其它急性病症或意外事故等需住院治疗的,住院治疗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5.请病假不提供就诊证明的,按事假计。

四、我校上班期间实行门禁制度。

若不符合手续出入校门,门卫劝阻不听者,以早退计。若门卫没有制止、记录、上报,每出现一次扣门卫10 元。

五、全勤

对每月全勤的人员(全勤指没有任何请假、不享受任何考勤照顾的人员)进行统计并公示,每学期、每学年全勤人员汇总统计公示,全勤者每月加量化5分。

职称及各类评审中,当通过其他当年评审细则均无法分出先后者,优先考虑当年度(寒假开学至评审上月)全勤次数较多的教师。

本年度任一学期中每月都不全勤,或当年度考勤量化排名后20名者,在评优树先中一票否决。

六、其他

1.本规定适用于正常上班、加班、晚自习、集体活动。

2.本规定中量化分将会与年终绩效挂钩,加分、扣分值作为绩效奖金分配依据之一。

3.凡弄虚作假者,双倍扣量化分,并作出检讨,通报批评。

4.严格执行本规定,每天一统计,每周一公布,每月一总结,每一学期汇总存档,量化结果纳入千分制量化。

5.未尽事宜,经党委会研究解决。

台儿庄区职业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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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职业中专

教师千分制量化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国家加快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需要,实现把我校建设成为山东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山东省知名职业院校的目标。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学校实际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量化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教学、管理的积极性,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构建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及我校实际的教师工作评价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指标内容

(一)共性指标 500分

1.考勤(100分)

根据学校劳动纪律的管理规定执行

2.岗位工作量(100分)

任课教师以周教学课时数计算课时量,一课时按40分钟计算。本细则所指课时,是学科教师完成课堂教学的1课时,不包含自习、备课、教学准备、作业批改、个别辅导等。原则上,任课教师每周担负的基础工作量为12节(每周常规工作量: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10节,政治、历史、体育及公共课的音乐、美术、计算机为12节)完成基础工作量教师计100分

注:1)各管理岗位工作量折算课时:副科级8中层干部正职6节、副职4教研组长2节、兼职教师2节。

2)不满工作量的教师可兼任选修课经核定后确认满工作量。

3)每学期按实际工作量(周一至周五上课+周六周日加班)折算

4)学生外出实习带队教师按完成基础工作量统计;因事耽误的课时可以利用自习课补上,提前到教务处备案

5)学校统一组织的常规活动应在每学期开学前或临时性活动前,提前一周上交计划活动方案并注明参加人员折算的课时量,须有分管校长审阅,校长审批意见,然后报教导处备案,计入当周的课时数。

6加分(20分)。以周为单位实际课时数,每超基础工作量一节0.5,一学期最多加20分。

7减分。因公因私请假自行调课,并到相应的学部备案,如调课不当造成缺课,每缺课时1节扣0.5分。

3.常规管理(300分)

1)教学常规(200分)

①制定教学计划(10分)。

开学一周内,教师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材,在充分分析教情和学情的基础上,制定出教学计划,交教务处后实施。教学检查时教学计划按照检查成绩分A、B、C、D等次计入量化,A占30%计10分、B占50%计9分、C占20%计8分、不上交的直接定为D计0分。

②备课(30分)

次数(20分)。一课一案,连堂备课,理论最多2节,实训最多4节,但每节授课环节完整。数量不足每少1个教案1分,备课环节不完整,每少一个环节扣0.5分

质量(10分)。按教学计划实施,认真备课,教案书写工整,内容恰当,结构合理,书写认真,步骤齐全有教后记。

教学检查时按照检查成绩分A、B、C、D等次计入量化,A占30%计10分、B占50%计9分、C占20%计8分、不上交的直接定为D计0分。

③上课(50分)

旷一节课扣10分,迟到或早退3分钟以上者按旷课处理;病、事假按劳动纪律的规定执行。迟到、早退、接打手机,每次扣2分;请假期间与此相关的早晚自习辅导、教研活动、年级召开的教师会、班主任会、不再重复扣分。

自习辅导30分)

每缺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每次扣2分。(以巡课检查为主)

⑤作业及作业批改(20分)

次数10分)。各科作业次数标准为班级周课时数的1/3,每少1次扣1分,不按时批改每次扣1分;

质量10分)。布置作业要精选习题,数量适中,并及时认真批改有评价、批改时间、有错题订正。按好差分别计10分8分、6分。

⑥评教(50分)

每学期进行1-2次评教,根据评教得分,折算后为该项得分。

评教计算方法按如下顺序:

I.学生评教实行百分制。

II.班级内按评教得分排序,原始分70分及以上的30%为优秀,60%为良好,10%为合格,二次赋分分值分别为优秀50分,良好48分,合格46分;原始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二次赋分分值为44分。

III.任教多个班级的教师最终分值计算方法为:最高分的50%+其余班级分数平均值的50%。

⑦监考与阅卷(10分)

在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中,病事假按平时的2倍扣分;在监考过程中,违反《监考守则》,每场次扣2分;阅卷过程中,由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校内阅卷每次扣5分,校外阅卷每次扣10分。对在考试中舞弊的教师,一经发现查实,该项得分按0分计算外,另扣10分,并把处理结果记入业务档案,与下一年度的聘任挂钩。

2)教研活动(100分)

①教研活动(40分)

教研活动每周一次,按学校规定时间统一进行。每参加一次教研活动加2,因请假无法参加教研活动的加1分,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的,不计分

②听课(30分)

每学期每位教师的听课不得少于15节,达到此数记30分,每少听一节扣2分。若发现弄虚作假者,扣掉该项分。

③赛课(20分)

组内赛课(10分):参加组内赛课者计10分,不参与者不计分。

组间赛课(10分):依据得分名次按1:3:6比例设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9、8分。获奖组成员对应获奖教师减1分计分。一组有多人参加者,获奖组成员对应获奖教师得分的平均分减1分计分。

调研活动(10分)

学校鼓励教师走出校门走进企业调研,根据学生及任教学科实际,提前写出申请请,由分管校长提出意见,校长审批,报实训处备案,调研后交调研报告,实训处出具课时量材料,交教导处备案。每组织一次调研活动,参加人员每人计2分,每学期最多计10分。

(二)差异性(奖励)指标(100分

1.教学奖励

(1)教学比赛获奖。参加各级教育系统组织的教学比赛(含技能大赛辅导学生)

①班主任及教学能力比赛、教师技能比赛和技能大赛辅导。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省级比赛分别计108、6、4分,市级比赛分别计8、6、4、2分。(国赛在省赛上加倍,区赛在市赛上减半)

②行业专业技能比赛。参考教学能力比赛同等奖次减半计分。

说明:其他类别比赛,经学校核对依照上列三项计分;同类别以最高奖次计。

(2)教科研获奖(含论文,课题及教改项目等)。

①发表论文、申报专利。公开发表教育相关论文省级及以上1篇计1分,2篇及以上计2分。申报专利1项1分,2项及以上计2分。完整复印件于学期末交教务处留存,否则不计分。

②课题研究及精品资源课程建设。参加各级教育系统组织的科研课题及精品资源课程建设,由学校组织上报,省级及以上立项计1分,结题计2分。课题结题后获得国家、省、市级教学成果奖按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省级分别计108、6、4分,市级分别计8、6、4、2分(国家级在省级分数上加倍)。不经学校组织上报者不计分。完整复印件交教务处留存,否则不计分。

3)联考(市职教联盟组织)

班级成绩分(满分5分)。以班级全市排名最高名次为准奖励考试科目教师,第1名计5分,第2—10名4分,第11—503分,第51—100名2分,第100-2001分。

个人成绩分(满分10分)。单科全市平均分第1名的年级学科教师每人计5分2名计3分,第3名计1分;教师以任教班级单科全市排名最高名次为准,第1名计5分,第2—10名4分,第1130名3分,第3150名2分,第51-1001分。

4)高考

完成任务分满分5分)。班级完成任务数,班主任计5分任课教师计3分。

高考次分(5分。以班级全省排名最高名次为准奖励高考科目教师。第1名计5,第2—10名4分,第1150名3分,第51—100名2分,第101-2001分。

高考成绩分(10。以任教班级上线第一名学生的成绩,按学科得分与单科总分比例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理论教师赋分,80%以上计10分,75%以上计8分,70%以上计6分,65%以上计4分,60%以上计2分。

5)社团活动、学生技能大赛辅导、运动会、各级培训及教师教研活动等校内外大型活动(非特定群体参与)按组织实施的规模、时间、环节、效果等给参与教师计分,单项活动最高计2分,需提供佐证材料。

2.奖励性指标加分项

(1)积极注册成为志愿者,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志愿活动。每次加1分。

(2)根据学校要求参加临时性突击性的迎检及创建活动,每次活动加1分

(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每担任一学期班主任加量化分8分。

(三)否决性指标(400分

1.爱国守法。遵守国家、省市区各级法律法规,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扣50分。在网上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妄议国家大政方针,在课堂上在学生、家长面前说一些做一些有违师德要求的言行。根据其影响及态度每出现一次扣10-50分。并由学校党委根据约谈条例组织约谈。后果严重影响较为恶劣的,当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

2.爱岗敬业。工作不负责,不认真备课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不认真辅导学生,每次扣10分。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教学无故将教学课程改为自习课、课堂出现超过十分之一学生上课睡觉、不认真听讲,出现学生玩手机等违纪现象并不进行管理者,每出现一次扣10分。每学期出现三次以上应该扣分现象者,由学校组织约谈,约谈后仍没有改观者,当年度不得参与各类评优,情节严重者,当年度定为师德不合格。任课教师在执教班级上课期间,出现学生间打骂、欺凌等恶劣现象不能及时制止形成事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0分;出现恶劣影响的,当年度定为师德不合格,并依据相关规章进行处理。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每次扣10分。

 3.关爱学生。讽刺、侮辱学生每次扣10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20分,虐待、伤害学生,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者每次扣50分。(根据日常检查及各类反馈经查实)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应该组织的家访、家长会、家校联系等活动,每少进行一次扣10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撤离职守,自行逃离者每出现一次扣50分。

4.教书育人。挖掘课程、教材中的思政因素,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在课堂上传播宗教思想及言论,每出现一次扣10分。工作日午间饮酒、酒后上班上课,每出现一次扣20分。

 5.为人师表。与同事、家长闹矛盾每次扣20分,收受家长礼物每次扣20分,私自订教辅材料每次扣20分,在教学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每次扣50分,有偿家教每次扣50分。

6.终身学习。学校组织培训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10分,不参加市、区、学校等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每次扣5分。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不能按照要求及时参加。每出现一次旷学扣10分。本大项得分扣完为止。学习强国、企业微信等要求每天登录的日常学习及监测,每周有三次(含节假日)及以上未按要求填报及登录者,取消当年度各类评优资格。

四、考核过程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教务处、办公室、工会、教职工代表参加。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考核领导小组公开考核的范围、内容、标准、程序和要求等事项。

3.按学期根据《教师千分制量化考核细则》组织考核。

4.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意见进行集体审核。对拟定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5.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五、结果使用

千分制量化成绩是教师评聘职称、评先树优、教学实绩考核、年度考核与师德考核等的重要依据(有违规违纪行为或违反学校相关规定一票否决的除外)。

学校领导的绩效考核等次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等次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量化考核细则得分确定。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原则上总分90%以上定为优秀,总分75%(含)以上定为良好,总分60%(含)以上定为合格,低于总分60%定为不合格。

1.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办公室工作人员将教职工量化成绩统一存入教职工人事档案。

2.教师评聘职称:将量化结果与教职工职称评聘工作相结合,量化不合格的教师原则上不允许参加高一级别的职称评聘周工作量未达到上级文件要求比例的,一票否决)。

3.评先树优:将量化结果与教职工学年度评先工作紧密结合,作为推荐各级先进个人的一项重要指标。

4.教学实绩考核:依据量化成绩,按照比例,由高到低,依次划定为A、B、C、D四个等级。兼职人员实绩另行规定。

5.年度考核与师德考核:将量化结果与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有机结合,依据量化成绩,参照学校相关规定,优先考虑评优的机会。同时把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的结果与绩效考核奖励挂钩,对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为优秀、合格的教职工,按市、区人事部门的有关薪级工资的规定以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6.对量化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可视情况予以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工作岗位后,其工资待遇按新任工作岗位重新确立。

台儿庄区职业中专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