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台儿庄区实验小学(本部)2024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8-19


根据上级有关招生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24年一年级招生简章,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计划

符合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和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参加我校2024年一年级新生报名。

二、招生范围

根据“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台儿庄区实验小学(本部)2024年招生范围为:

运河大道以东、兰祺河以西、长安路以南、月河以北区域;阳光家园、云河小区可选择区实验小学。(兰祺河以东、农贸市场西路以西、长安路以南、文化路以北的区域可选择区实验小学或区兰祺实验小学。)

三、招生年龄

1.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龄的审验依据为户口簿。

2.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在报名期间由其监护人到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台儿庄区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学校和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四、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2024年8月16日--17日;

线下报名:2024年8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五、报名方式

学校实行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家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名方式,避免同时采用线上与线下方式重复报名。

(一)线上报名

使用“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线上报名平台。

方式一: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登录“爱山东”APP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服务—枣庄市—台儿庄区—确认,去报名—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入学儿童申报—台儿庄区—选择台儿庄区实验小学”,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账号注册、信息采集与学校填报。

方式二:登录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行网页版注册和访问,网址为: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登录后,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账号注册及信息采集与学校填报。

线上报名注意事项:

1.登录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有户无房等);完善学生和监护人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填报“台儿庄区实验小学”。如所属学校填报错误,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请家长在学生报名成功后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如发现被“驳回”及时按要求办理,以免耽误学生报名。

2.注意线上报名平台开放时间为8月16日8:00--17日22:00。报名登记内容应真实、准确、规范、完整,不得重复填报,系统以最后一次提交填报的内容为准。报名学校选“枣庄市台儿庄区实验小学”。

3.网上审核反馈。在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在线与大数据信息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持户籍房产等所需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报名。


(二)线下现场报名

因网上填报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无法实现大数据对接等特殊情况及其它原因无法通过网上审核的,或者由学校通过报名平台通知现场报名的,家长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分片区错时到学校现场报名。

特别提醒: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录取的,不需要再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①8月17日上午8:30—11:30 东至兰祺河,南至月河,西至兴中路,北到长安路;

②8月17日下午2:30—5:30 东至兴中路,南至月河,西到林运路,北至长安路;

③8月18日上午8:30—11:30 东至林运路,南至月河,西到康宁路,北至长安路;

④8月18日下午2:30—5:30 东至康宁路,南至月河,西到运河大道,北至长安路;招生片区内其它地方。

2.报名地点:

在启航楼南一楼二年级1-4班教室(可从北校门入校,机动车停放在校外)

3.现场报名准备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内各页要齐全,能准确证明适龄儿童和户主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不能证明的要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监护人结婚证等佐证材料;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户籍应无迁移记录。户口簿复印时,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共4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1张A4纸上。

(2)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房产仅包含学区内已交付并事实入住的住宅,不含在建、拟建或改扩建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房产项目;用途为公寓、阁楼(最低檐高小于2.2米的)、办公或商业的房产,不作为购房就读学校的依据;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必须提供上房手续和银行抵押手续;涉及拆迁的,本服务区范围内的有拆迁办颁发的房屋拆迁协议及拆迁补偿的相关证明材料(拆迁验收号、结算证明等)。

②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燃气、水电票据和物业管理费发票(2024年3月以来)。

③新购回迁房、团购房的,私人之间交易,须提供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房屋上房手续(2024年3月以来的物业缴费单、水费、电费发票等)及原房产证明材料。

④对于学生在(外)祖父母家居住的,需同时提供父母无房证明、(外)祖父母有效住房证明。

以上房产信息均由房管部门审核确认,最终以学校入户实地核查为准。

六、有关事项说明

1.居住区服务界定:

(1)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按实际居住地址入学。

(2)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房,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户籍有迁移,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照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在城区内有户无房,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无迁移,按照户籍地址入学;有户籍迁移的由区教体局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2.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入学资格,由区教体局统筹协调安排到学位富余的学校就读。

3.自2019年城区学校划片招生方案公布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再次安排适龄子女入学。

4.对符合政府规定的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凭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材料到区教体局教育综合业务室审核统筹安排。如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内(8月2017:30前)持有效材料到服务学校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5.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名且未到校说明情况的一律不再录取。已经就读一年级的学生,不再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

6.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学生基本信息。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监护人因个人提供证件不实影响适龄儿童入学的,责任自负。学生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本简章仅供我校2024年一年级招生使用,如上级招生政策有变化,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个别时间节点如有调整,请以学校公众号具体通知为准。请广大家长切勿轻信招生信息谣言、非法违规承诺和冒充某种关系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招生咨询服务电话

0632-6623199(北门家长接待室)

0632-6606007(教导处)

咨询电话服务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八、西关、顺河等校区按各自招生简章执行。

台儿庄区实验小学

2024年8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