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台儿庄区实验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台儿庄区实验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根据《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分层负责制、岗位职责制”原则,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贾传武 校长
副组长:郭允东 副校长
刘建思 副校长
沙秀丽 副校长
成 员:郑丽娜 德育处主任
贾传法 安全办主任
张荣华 教务处主任
张 强 办公室主任
许成国 总务处主任
宋 娇 党务办主任
中基层领导干部及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安全办主任负责日常事务,主要负责安全管理规划、安全教育指导、督查、材料整理等具体工作。
1.领导小组及安全办负责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及上报。
2总务处负责任何部门、人员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3.教务处主要负责学生活动及功能科室安全管理工作。
4.安全保卫室主要负责校门口及周边环境的治安巡逻工作。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反映,根据判断做出必要的处理。
5.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设施设备负责;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班主任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校外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
5.科任教师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了解学生出席状况。同时加强学科安全的教育教学。
6.少先队辅导员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班队主题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7.功能科室负责人除履行科任教师的职责外,还应加强对本科室内物品管理的安全。
8.每位教职工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义务,发现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送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
9.班主任应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免学生因作业量过重而造成的伤害。
10.班级管理安全职责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活动,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齐抓共管”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职责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职责人,班主任不在的状况下,任课教师为第一职责人。
11.未尽事宜,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