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台儿庄区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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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01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财政、财务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按规定向上级单位和财务部门报年度预算、月份用(缴)款计划、月份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
2、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核定的预算,办理各项财务收支,按照本校实际,加强财务活动分析,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
3、接受财政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反映情况主动提供有关资料。
4、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按期进行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保护学校财产的完整和安全,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5、各项经费支出,都要按原始凭证结报,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提高或变相提高,并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6、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由专人负责,购物发票须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审核人、校长签名,并注上用途,以作备查,不符合规定的事项有权拒绝支付。
7、每学期的经费收支,大致情况在学期结束后向教师代表汇报并公示,征求意见,做到民主理财、精打细算,合理安排,注意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