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台儿庄区实验小学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及申请办理流程
台儿庄区实验小学
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及申请办理流程
为推进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加强精准资助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和资助工作要求,台儿庄区实验小学积极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全面落实学生资助各项工作,现将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二、资助项目:
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三、资助标准: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可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等二至三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殊困难,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一)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三)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四)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六、申请程序及评审
学校在每学期开学时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资助政策,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承诺书》。学校评审小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提出本校当年享受学生资助初步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学校评审后将审定结果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享受生活补助名单,然后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后予以资助。按学年评审,按学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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